今年春天,笔者撰写了《掀起春秋两季清除流浪犬的行动,切实捍卫地方旅游业发展的成果》的建议,受到了许多部门的高度重视。然而,据报道2017年5月22日 傍晚6时许,扬州大桥东一餐馆发生一起惊险意外,一条百斤重巨型犬窜出,咬伤了追出的五旬男子,手掌被咬穿。男子除手掌外,身上多处受伤,因被咬得伤势较重,目前仍在治疗中。
扬州市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旅游环境良好,具有优秀的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产业要素,可以满足旅游者需求和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旅游业在全市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具有明显的社会、自然和历史等优势。扬州是我国首批公布的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文化、教育等在省内也位居前列。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开放形象,不仅可以发展一般的观光旅游、休闲旅游,还具有开发商务旅游、专项旅游(包括修学旅游、节庆活动等)等要求较高的旅游形式的条件。刚刚落幕的清明小长假和端午节,扬州市区主要封闭式景区游客量迎来爆发式增长,接待游客近百万人次。亮眼的数据和如潮水般涌来的游客,见证了扬州旅游的巨大魅力。为了切实捍卫地方旅游业发展的成果,确保地方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再建议如下:
一、各地人大要进一步加强犬类执法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定和完善,让犬类执法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提高思想重视,加强宣传保障工作。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犬类执法管理和专项整治流浪犬行动,消除隐患解民忧。
二、要采用科技手段加强养犬管理,比如上海规定犬必须植入生物芯片,芯片中要有犬主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注射疫苗记录等信息。无论是主人遗弃,还是自行走失,通过扫描电子芯片可追踪相关信息,督促主人依法养犬。同时,对于违法弃养的,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减少家犬变成流浪犬。
三、凡是在公共场所没有主人牵着、也没有植入电子芯片、没有相应信息牌的,统统视为流浪犬,养犬管理部门有责任予以捕捉。捕捉之后,养犬管理部门设定公示期,公告认领;没有人认领的,再设定30天或者90天的领养公示期,没有人领养的,可以做无害化处理。
四、充分发动群众,落实长效管理。应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干部考核工作内容,每年春秋两季都要掀起春秋两季清除流浪犬的行动。并由各级公安分局组建犬管执法队,开展经常性巡查工作,发现野犬、流浪犬、狂犬,及时捕杀,严防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将限制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派出所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并适时开展集中捕杀行动,以确保工作实效。
综上所述,城市形象与旅游服务行业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城市旅游贵在可持续发展。各地政府在营造城市形象和旅游服务行业的方面做足了文章,如果忽略了流浪犬的清除而造成伤人事件发生,后果就很复杂。随着旅游竞争力的进一步增强,旅游业一定会迎来持续稳健发展的新常态。美丽而安全的地方才是人们真正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