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避免纪检监察执纪监督中的矫枉过正
2017-08-11 10:50:00
来源:民进盐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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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8日,湖南省郴州技术产业开发区园,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喝牛奶,被园区纪工委暗访时候查到,随后该名办公室人员收到了一份由纪工委发出的问责通知单,对于这个行为园区纪工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表示要对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此前,发生贵阳市一医院护士下班时间打麻将被当地纪委通报,山西屯留县纪委对部分教师假期聚餐饮酒问题予以通报批评等事件,均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纪检监察部门为“打老虎、拍苍蝇”、肃清风纪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我们支持纪委监察部门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纪律作风的监督惩处力度,但与此同时,更需要了解人的社会属性,尊重人基本的生活、生理需求,这种执纪监督过程中的僵硬执法、矫枉过正现象,未免有“鸡蛋里挑骨头”之嫌,也损害了纪检部门的公信力。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约束,人性化把握问责界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保证权利正确行使,必须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相关部门在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领会党中央相关纪律条令用意的同时,更加人性化地把握执纪尺度。

  二是抓大放小,集中力量处理主要矛盾。现下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将工作重点专注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如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受贿渎职、欺压群众等等, 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中央要求清除懒散腐化作风,进行作风监督的目的是激发队伍活力,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但“小节”毕竟不是“大过”,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不仅打击了普通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也让社会公众看了笑话,更是让纪检部门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三是建立外部监督审核机制,避免纪检监察内部“一言堂”。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多地也设立了兼职纪检监察员完善监察配置。建议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由外部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的“审核委员会”,对类似事件进行审核后再行通报问责,使权利运行在法度文明之内,情理之中。

作者:沈娟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