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实验室污染加强制度管理的建议
2017-09-01 15:31:00
来源:民进南通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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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环办[2004]15号)中明确规定,为了防止实验室类污染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从2005年起国家将对各类实验室污染进行监管,要求实验室废液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放。但在相当部分大中专院校位并没有很好地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各实验室实际上仍是一个典型的小型污染源,此情况应引起相关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当前大学实验室在废水、废气、废渣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当部分大学实验室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却忽视实验室自身产生的污染物,有的未建立实验室污染物处理机制,有的缺乏有效的污染物处理措施和方法或处置办法简单等诸多问题。

  1 、多数大学的实验室对分析残液经简单的酸碱中和、沉淀等处理后,统一收集于废液桶内,经一段时间后由污水处理厂收集后处理。但必须注意的是分析残液的收集使得含有各种酸、碱、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的混合液,在一定的条件下很有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生成毒性很强的有机汞等有毒有害物质,还会使各种挥发性的有毒气体扩散于周围空气中。这种高浓度残液的贮存、填埋、倾倒,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对外部自然环境和工作环境来说是一种潜在的污染源。但多数实验室是将污染残液连同洗涤废水经稀释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 、实验室内和试剂库房内产生的废气,一般是通过通风橱换气扇或窗户直接排向室外,基本无特殊处理。可是这种排出室外的废气量虽然较小,对环境污染的贡献不大,但它作为一个污染源具有持续性、叠加性,易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这种局部性、持续性、叠加性的空气污染还会对工作人员造成身体危害。

  3、实验室产生的残渣一般未经特殊处理直接倒人生活垃圾道或收集后运至垃圾场填埋,这种残渣若不经处理直接弃置,量虽很小,其成分中有些却是浓度高的化学物质,人畜一旦直接接触,就会酿成严重事故。渗入地下水或土壤,也会造成二次染。

  (4)、部分易挥发性的有机试剂在实验结束后直接倒入下水道,如果量大且遇到明火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二、学校实验室污染管理对策

  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各大中院校实验室污染现象的重视程度,加强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以实验废弃物处理为契机,帮助当代大学生牢固树立无论做什么都不要破坏环境的思想。

  2. 科学规范设置实验室废水排放口。实验室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实验用洗涤废水、分析残液及处理后的废液。实验中有害的洗涤水和分析残液及处理后的废水应单独设置管线,并做有效的无毒害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对于剧毒的物质,如氰类化合物、汞类化合物、有机砷化物、有机氟化物、四甲基联苯胺(TMB)、丙烯酰胺、二甲亚砜等。高毒物质如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三氯乙烷、肼类化合物、甲(或乙、丁)硫醇、对苯二酚、苯胺及甲苯胺、叠氮钠、二氧化锰、氟化钠、氯化氢、氯气、溴水、硫化氢、秋水仙碱等。此外,还有一些致癌物质如黄曲霉素、4一联苯胺类及其硫酸盐、间苯二酚、亚硝胺、硫酸二甲脂、镉及其盐类、镍及其盐类应分类贮存,并在贮存设备的外包装上标明物质的名称、大约的浓度,并立即送到时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达标后排放。剧毒、易燃、易爆药品的废液,其贮存应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办理。废液禁止混合贮存,并应避光,远离热源,以免加速化学反应。贮存废液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写明种类、贮存时间等,并且贮存时间不宜太长,贮存数量不宜太多。 。

  4、对少量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设备排出室外,通风管道应有一定高度,使排出的气体被空气稀释。产生的毒气量大时,必须经过吸收处理,然后才能排出室外,如氮、硫、磷等酸性氧化物气体,可用导管通入碱液中,使其被吸收后排出。对于某些数量较少,浓度较高又无法回收使用的有机毒物,可于燃烧炉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其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

  5、对高浓度废酸、废碱液要经中和至接近中性时排放。对于含有少量被测物和其它试剂的高浓度有机溶剂废液应回收再用。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