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2017-11-01 15:51:00
来源:民进淮安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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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的主体与活力所在。根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2015年底,全省中小微企业已达203万家,较2010年底增加80万家,年均增长10.5% ,为全省创造了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然而,由于受宏观经济运行环境以及各地招商引资导向的影响,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形式越来越严峻。虽然国家以及省内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小微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扶持政策和指导文件,但是仍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生产要素不足,普遍存在招工难、人员流动性大以及受土地制约难以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二是企业发展多为单打独斗,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层次参差不齐,难以形成集聚效应;三是银行融资困难,企业融资大多通过民间借贷完成;四是优惠政策覆盖率低、执行难,缺少后续扶持政策;五是本土企业扶持力度远不如外来企业,“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现象普遍存在。

  建议如下:

  1、转变传统观念,建立长效扶持机制。地方政府应改变目前一味求大的传统招商思想观念,除了亿元以上投资的大项目外还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力度。同时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国有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投资,不要人为设置“透明天花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设立中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建立产业工人培训机构;建设“园中园”,专门孵化小微企业。建立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分析企业运行状况,及时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常设机构,确保政策的长效性和稳定性。

  2、优化融资市场,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对现有小额贷款行业进行整顿,使其真正发挥服务小微企业的作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方向的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出台服务中小微企业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对中小微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督。

  3、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以园区为单位,通过建立“园中园”,设立产业基地等措施提高中小微企业中相似产业的集聚度,同时统筹规划土地资源,为企业未来的发展与扩张预留空间。对于其中发展较好的龙头企业,应在政策、资源上给与一定的倾斜,帮助其与行业内大型企业建立起沟通、联系渠道,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并形成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4、建立督查机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每年开展专项督察,提高各级政府、机构的工作效能,对于政策执行不力、资金迟迟不到位、企业反映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问责。

作者:陈伟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