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交管部门管理存安全隐患的车顶玩偶
2018-03-28 15:52:00
来源:民进淮安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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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虎、大象,还有蜘蛛侠、绿巨人……各种各样的玩偶,都出现在私家车的车顶,甚至在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近日,有市民发现,这种原本难得一见的“非主流”行为,开始变得多起来。蜘蛛侠、超人、绿巨人等玩偶被粘贴于车顶或悬挂于车身,在让汽车瞬间萌起来的同时,也为车主赚足了回头率。

  不过有句话叫做“汝之蜜糖、彼之砒霜”,带给车主满足感的车顶玩偶,却是不折不扣的马路杀手。一则,车顶粘贴的玩偶容易导致后车分神,容易导致追尾等交通事故;二是,在道路颠簸或高速行驶的条件下,粘贴的玩偶容易掉落,会影响后方车辆视野,给后方车主造成心理冲击;第三,不少车主甚至将玩偶粘贴于后挡风玻璃之上,这对于自身观察周围车况也是极为不利的。

  对于车顶粘贴玩偶的危害,可能很多车主没有意识到,但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是知晓的。事实上,这还可能是涉嫌违法的行为,这并非夸大其词,这有法律条例作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以及改变车身外观。车身粘贴玩偶属于“对车身外观的轻微改变”,这也与《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规定相悖。

  可对于此类既存安全隐患,又涉嫌违法的行为,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多仅仅限于提醒车主不要粘贴或悬挂玩偶,很少会主动强制车主拆除玩偶“恢复原状”,被处罚与罚款的更是少之又少。车顶粘贴、车身悬挂玩偶的行为属于新近出现的现象,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或许尚无十分具有针对性的条款,这是由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性所决定的。但既然其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管理部门就不能坐视不管,而应该主动作为,既要从现行法规中寻找执法依据,及时叫停风行的车顶玩偶。相关部门更要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彻底杜绝此类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我们认为,面对风行的车顶玩偶,交管部门不能止于提醒,而应未雨绸缪,将隐患扼杀于萌芽阶段,否则,因此付出的代价谁也承受不起。

作者:李兆其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