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设定“医保定点药店”经营门槛是成功进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
2018-04-16 15:44:00
来源:民进盐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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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公立医院通过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成15%~20%来补偿和补充自身运行和发展的政策。医院和医生可以通过开药获取利益,而且药价越高,实际加成额度越高,获利越多。这是当前社会环境下造成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推行"医药分开",就是要改革医药补医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切断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解决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的问题、促进药品合理使用,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但是,推行“医药分开”,如果剥离了医院门诊药房,群众看病的一些常用药品必然还要其它药房、药店去购买。尤其是对于用医疗卡结算的医保定点药店,如何去监督药品的价格是否虚高,又成为新的问题。显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

  据统计,目前全国零售药店总数约为40万-50万家。其中拥有医保定点资格的超过20万家。总体数量上看似乎不少,但从药店颁布和经营主体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具有专业医药资质的经营主体不多。二是网点分布主要在城市集镇等人口较密集的地区,偏远地区分布不够。三是存在经营欠规范,坐堂医师“挂靠”屡见不鲜,违反相关规定。

  建议:

  1、一是严格资质。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审核把关经营主体。二是科学设定“医保定点药店”经营门槛,药店是方便群众就治疗之所,放开区域审批数量限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从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目的。

  2、取消不合理的“医保定点药店”门槛,不应该将经营面积、网点分布距离等无关要求纳入审批条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利于民。

  3、鼓励大型药企进入市场进行门店经营,厂价直销,以减少中间环节,使药品价格真正回归。

  4、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宽进严出,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中的违规和不法行为,及时清除问题药店,规范药店规范经营。

作者:丁炎生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