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的管理边界亟待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
2018-08-31 16:40:00
来源:民进淮安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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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发展的种种乱象,最重要的困难体现在机制层面,教育部门与民政、工商等部门的管理边界尚有待进一步理清。

  从调监控发现老师对学生“打脸”,到家长发现厨房内存放过期食品,再到官方回应该机构“无证经营”,安徽合肥一培训机构接连被发现存在多方面问题。新华社这则消息质疑这家培训机构为何“无证经营”一年多未被监管部门发现?

  通常情况下,公众往往聚焦于校外培训严重异化成升学竞争教育的问题,很少关注有校外培训机构敢于无证经营的。因此,合肥这家问题频出的培训机构,竟然“无证经营”一年多未被监管部门发现,确实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在整个庞大的民办教育培训行业中,近95%的市场份额被众多中小型机构占据,几家大的教育培训机构所占份额不超过整个市场份额的5%,相对而言,对小机构的监管更难,对主管部门的挑战更大。还有一个数字让人忧虑,据不完全统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证照齐全的比例不到20%,这给行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谨以涉事的“常春藤成长中心”为例,该培训机构负责人朱莉君2016年作为法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一家“合肥拿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教育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咨询等,根本不具备开办幼小衔接班和提供配餐服务的资质。拿着有“教育”字样的营业执照办培训机构,其实所办的营业执照和现在经营的机构不是一个概念。换言之,无证无照的“假学校”或机构租用场地挂靠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欺诈性招生,或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范围,未经审批跨区办学,一证多点办学等现象,确实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无非普通民众很难分辨而已。

  培训机构成为“失管地带”,相关部门确实负有监管责任,也与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的欠缺密切相关。具体而言,在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之前,教育行政部门仅有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权力,对那些无证办学机构没有执法权,而在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之后,虽然对责任有了清晰的划分,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依然难以开展现场执法。

  一言以蔽之,解决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发展的种种乱象,最重要的困难体现在机制层面,教育部门与民政、工商等部门的管理边界尚有待进一步理清。惟有对症下药,校外培训机构才能从“野蛮生长”进阶为“有序发展”。

作者:李兆其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