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江苏省引进推广乡村规划师制度的建议
2019-02-19 10:31:00
来源:民进盐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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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规划。然而,我省在建设具有诗情画意、浓郁乡土气息的美丽乡村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只注重形式忽视内涵建设、建设新农村却又破坏了原有生态、未能合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而形成浪费、苏南苏北甚至同一个市或县发展不平衡。

  经调查研究,发现其中主要原因有:一是科学合理的乡村规划缺失,是当前乡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立法滞后,无法满足建设发展的现实需求,在城市建设用地日渐短缺的同时,乡村建设用地利用粗放,大量用地闲置浪费;三是建设主体不明确,缺乏统筹运作的支撑力量。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

  一、乡村建设要学习外省经验,引进推广乡村规划师制度。2010年,乡村规划师这个新兴职业在四川省应运而生。8年来,四川省近七成市州已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使乡村建设有了明确规划,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的科学打造。

  我省应推进驻镇规划师制度实施,加大人事、培训、福利等政策支持,吸引专业人才深入基层,确保“一镇一师”;采用分级指导、分级负责的模式,把规划管理和服务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为乡村规划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乡村规划师不仅是乡镇政府的“首席智囊”,还要通过跟上级规划部门的对接,对乡镇不合规、不科学的建设规划“一票否决”;被列入省重点村镇的规划设计要建立专家指导小组,跟进指导服务。

  二、乡村建设要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系列政策制度。在推广乡村规划师制度同时,我省要保障乡村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尽快出台完善一系列相关的土地政策制度,如制定农村宅基地有偿自愿流转制度、积极探索地随人转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形成人口土地相匹配的动态机制。释放存量用地空间,探索乡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用地制度。强化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守护好自己的乡村韵味和美丽田园。

  三、乡村建设要加强保障措施,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乡村建设。规划师的工作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政府应加强各涉农职能部门在工作中的政策整合,既要职责主体明确也要群策群力,同下一盘棋。加大对乡村建设资金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各级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支持,鼓励社会各种资本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资乡村建设。建立完善引导和奖励机制,对建设效果好、村民参与积极性高的项目进行奖励,以增强村民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主动配合规划师的工作,建设和维护美丽乡村。

作者:吴振奇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