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体制不尽合理
苏州古典园林包括9个园林,其中7个隶属苏州园林局,1个隶属苏州刺绣研究所、为民营企业,1个隶属同里镇镇政府;常州春秋淹城遗址由武进区文化局和建设局共同管理。由于遗产地管理体系不尽合理,造成了对文化遗产管理方式、经营理念、保护利用原则等分歧很大,实际效果不尽人意。
2、文化遗产利用差异很大
苏州古典园林和南京明孝陵,每逢节假日游人如织,保护管理的压力很大,而一些预备遗产项目如常州春秋淹城遗址、无锡惠山古祠堂建筑群等却游人稀少,文化遗产的品牌效益没有很好地彰显出来。
3、保护规划的规范性不够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不同于一般性保护规划,它应该充分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同。现在不少遗产地的保护规划,是地方政府聘请专家编制的,有的专家凭着自己的理解搞出来的规划,带有很强的个人意识,不能很好地体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4、公众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意识不强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固然是政府的职责,公民的积极参与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是,考察中我们了解到,有些市民凭借园林年卡,夏天俨然把园林当成自己的家,吃喝全在园内,生活垃圾乱扔,破坏了园林幽静舒适的氛围,公众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意识亟待提高。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世界文化遗产长效核查机制。建议组成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学者检查团,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定期的巡回督查。
二是成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对遗产地保护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三是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引导资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四是省政府及时出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特别要把保护遗产工作同当地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
五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民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意识。
六是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使保护遗产的理念和做法同国际接轨。(民进省委省政协九届三次集体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