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海洋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逐步推进,一大批专业渔民转向非渔产业,妥善解决渔民转产转业问题,维护渔民合法权益,维护海上稳定,确保渔民利益与国家利益不发生冲突也成了一大社会热点问题,更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本着“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出台失海渔民的补偿政策。可按年龄大小一次性发放转产补助费。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分别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但未能就业的,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给就业登记证,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是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水域分布、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渔业生产等现状,各地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水域利用规划,安排专门的养殖、捕捞区域,严格管理区域内的排污、航运、畜禽养殖等,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力度,为渔民留下一片致富之海、希望之海。
三是加快渔区城镇化建设。渔民迁居城镇购房、子女读书、就业等应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以发挥产业融合和城乡一体化的优势,给渔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是拓宽就业渠道。加强转产转业渔民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制订相应措施,提供转产转业机会,着重围绕开发海洋、海域、海景、海滩、海涂等,做好“海”字文章,拓展各种经营项目,积极引导转产转业渔民从事海上旅游服务、海洋运输等,努力扩大转产转业渔民的就业渠道。(民进连云港市委 董淑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