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江苏省直工委实行主任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基层干部大会会议制度。
一.主任会议
(一)主任会议由省直工委主任、副主任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省委领导、省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出席;
(二)主任会议由民进省直工委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主任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由主任决定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加召开的次数;
(四)主任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发扬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五)主任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并做好记录本的保存和保密工作。
(六)主任会议在开会前一星期由省直工委办公室预告开会日期、内容并提供必要的会议材料;
(七)主任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
2.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布置省直工委工作;
3.根据省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工作月历,讨论、制订省直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月历;
4.研究部署省直系统重大会议、活动;
5.对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基层组织的设立、合并或撤消提出意见,对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进行指导;
7.研究和确定对先进基层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的意见;
8.审批新会员;
9.推荐省直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以及民进中央举办的学习班、研讨班学习的人选;
10.检查、督促省直工委办公室执行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情况;
11.处理省直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决定的工作;
12.总结、汇报省直工委工作;
13.其他事项。
二.全体委员会议
(一)全体委员会议由省直工委全体委员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省委领导、省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出席;
(二)全体委员会议由民进省直工委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全体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由主任决定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加召开的次数;
(四)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同意;
(五)全体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
2.听取和审议省直工委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讨论、通过以省直工委名义向省委和有关单位递交的重要报告、建议和发言材料;
4.讨论、决定对会员的处分;
5.交流基层工作经验;
6.讨论、决定届中增补省直工委委员。
7.讨论、研究省直工委其他重大事项。
三.基层干部大会
(一)基层干部大会由省直各基层组织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二)基层干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基层干部大会由民进省直工委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基层干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民进中央、民进省委、省直工委以及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部署省直工委的工作任务;
2.宣布省直工委的重要事项;
3.讨论、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开展;
4.交流基层组织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
5.表彰先进个人、先进基层;
6.需要贯彻到基层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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