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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江苏省直工委会议制度


 

民进江苏省直工委实行主任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基层干部大会会议制度。

 

.主任会议

(一)主任会议由省直工委主任、副主任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省委领导、省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出席;

(二)主任会议由民进省直工委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主任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由主任决定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加召开的次数;

(四)主任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发扬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五)主任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并做好记录本的保存和保密工作。

(六)主任会议在开会前一星期由省直工委办公室预告开会日期、内容并提供必要的会议材料;

(七)主任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

2.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布置省直工委工作;

3.根据省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工作月历,讨论、制订省直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月历;

4.研究部署省直系统重大会议、活动;

5.对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基层组织的设立、合并或撤消提出意见,对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进行指导;

7.研究和确定对先进基层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的意见;

8.审批新会员;

9.推荐省直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以及民进中央举办的学习班、研讨班学习的人选;

10.检查、督促省直工委办公室执行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情况;

11.处理省直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决定的工作;

12.总结、汇报省直工委工作;

13.其他事项。

 

.全体委员会议

     (一)全体委员会议由省直工委全体委员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省委领导、省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出席;

(二)全体委员会议由民进省直工委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全体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由主任决定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加召开的次数;

(四)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同意;

(五)全体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

2.听取和审议省直工委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讨论、通过以省直工委名义向省委和有关单位递交的重要报告、建议和发言材料;

4.讨论、决定对会员的处分;

5.交流基层工作经验;

6.讨论、决定届中增补省直工委委员。

7.讨论、研究省直工委其他重大事项。

 

.基层干部大会

(一)基层干部大会由省直各基层组织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二)基层干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基层干部大会由民进省直工委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基层干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民进中央、民进省委、省直工委以及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部署省直工委的工作任务;

2.宣布省直工委的重要事项;

3.讨论、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开展;

4.交流基层组织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

5.表彰先进个人、先进基层;

6.需要贯彻到基层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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