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实践的一点反思
摘要:依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面临发展困境:内容相对狭窄,形式相对简单,组织发动参与面和受众面不够宽,随意性相对较大,可持续发展后劲缺乏,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地方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态势会日益不适应,影响力和成效会呈递减态势。要纠正“社会服务工作就是帮扶工作、精英主导的工作、形象工程和造势工程”的认识误区,顺应时代发展的新期待,使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植根于参政党各级组织,融入广大成员之中;植根于社会,融入人民群众之中,推动参政党更好地发挥政治社会化功能。
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处在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定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部署,要求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发挥政党功能,体现时代特征,顺应发展期待,提升工作水平。适应发展新要求,需要树立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落地生根的工作理念:就是使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植根于参政党各级组织,融入广大成员之中;植根于社会,融入人民群众之中。为新形势下推进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找到活水源头,
一、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落地生根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如果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智力支边”活动为起点,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实践经历了。这种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为主要对象,智力支持、帮扶帮困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为核心的开创性工作,在改革开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取得了突出成就,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
时过境迁,当我们把这样一个已经形成传统,而且相对模式化了的社会服务工作放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语境下去思考,就不难看出发展中的局限性:内容相对狭窄,形式相对简单,组织发动参与面和受众面不够宽,随意性相对较大,可持续发展后劲缺乏,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地方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态势会日益不适应,影响力和成效会呈递减态势等等。一些地方的确存在社会服务工作冷热不均现象,甚至还有社会服务是不是参政党本职工作的质疑。
这里,有三个认识上的问题需要梳理:
一是社会服务工作就是帮扶工作的认识。在参政党内部,特别是各级地方组织中间,“服务就是帮扶”这种认识是主流。的确,社会服务起步于帮扶工作。今天,我们谈到社会服务工作,帮扶工作仍然是主要内容之一。但仅仅谈帮扶工作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帮扶在很多地方是拾遗补缺、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还难以形成一个地方、一个方面的特色发展;从发展趋势看,这种分散、随意且不确定因素大的“帮扶”,与一个地区依法依规、精准帮扶工作的发展态势不一定相同步、相合拍,有的可能会影响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以帮扶为主题的社会服务工作还需要有“资源”做支撑(人才、物资、资金等)。这样一种有条件参与的行为,更多的是依赖于参政党中央和地方组织层面上的设计和组织实施,一些基层组织和成员的参与多是自发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的。这也就阻隔了相当一部份基层组织和成员的参与欲望和可能。
二是社会服务工作是精英主导的工作的认识。如前所述,社会服务工作突出帮扶工作这个主题,自然就涉及到保障条件问题,需要有人财物力支持。也就自然形成了这样一批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相对固定的社会服务工作骨干队伍(也被俗称为社会服务“精英”),其中,有参政党主要界别成员中的高层次代表人士,也有新阶层代表人士。各地方正是有了这样一批热心奉献爱心的成员,社会服务工作才得以有声有色。我们在对这些充满社会责任感的成员点赞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完全依赖少数人主导的工作是有局限性的,至少在可持续发展上有缺陷。其实,一些地方组织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忧虑。
三是社会服务工作是形象工程、造势工程的认识。不可否认,多年来的社会服务做奉献、扶贫帮困献爱心,塑造了参政党良好的社会形象,不少群众正是通过社会服务了解了参政党。面对受助地方和受助群众的广为赞誉和社会舆论的好评,一些地方自觉不自觉地视社会服务工作为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的形象工程和造势工程,就难免会出现重形式、重声势,追求场面热闹、轰轰烈烈,忽视实际成效的现象,甚至功利化的倾向。一些地方受到资源局限,只能“就汤下面”,拿着可能使用的资源“找下家”或让受助方对应,而顾不及去研究受助方的切实需求。这样看似精心组织了一场活动,只是湖面激起一个浪花,过后一片平静。
实践中,我们也常常会听到一些地方组织的抱怨,费尽心机组织的献爱心活动与受助方的接纳心态产生碰撞,总是感觉没有触发对方的兴奋点。出现这种状态的一个原因,恐怕就在于:我们的形象工程是我们自己设计自己导演甚至自己收获的,我们只是把对方当成了一个布景和道具。还有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以什么样的政绩观、什么样的工作理念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问题。不能把追求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作为社会服务工作目的,也不能作为一项工作任务完成了事。
分析这些在社会服务工作实践中的认识问题,我们不难看到社会服务工作的发展瓶颈。形势发生了变化,带来社会和民众对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新的期待、新的需求,固有模式、固有思路显然行不通了。社会服务工作与参政党基本成员相脱节、浮在社会表层,有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之危。植根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植根社会和广大民众,寻求社会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源泉,已然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政党政治社会化功能决定了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要落地生根
政党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有许多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功能。 其中,政治社会化功能是政党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现代社会,人们参与政治有一个从不知到知、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政治社会化。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政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不但要表达和综合民众的利益,而且负有使民众逐渐认识到自身的利益并不断强化这种认识的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同样履行着政治社会化功能。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参政党不仅通过“一参加三参与”,加强协商能力建设,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我们可以简称为“向上”);而且应该充分发挥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优势,与社会相融合,广泛联系人民群众,在接触、了解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宣传执政党治国理政方略,教育和疏导人民群众,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在助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政治优势(我们也可以简称为“向下”)。这种“向上”“向下”共同发力,是新常态下参政党依法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推进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新期待、人民群众对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新期待。
由此看来,我们要赋予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服务”更加具有时代发展观的新内涵。新形势下的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应该是充分发挥参政党政治社会化功能的主要形式,是参政党各级组织通过不同层次、不同方式参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基本载体,是有序参与社会建设的依法依规行为,是参政党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的实践基础。在这里,“社会服务”就应该包含社会参与、社会联络、社会协调、社会合作、社会动员……等内容,把社会服务工作融入到参政党各级组织中,特别是通过基层组织自觉参与基层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社会建设事业,使参政党每个成员都能够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工作实践中,以个人专长找到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着力点。通过贴近群众、服务社会,在体察民情中发现切入点,增强参政议政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参政党更好地发挥政治社会化功能。
三、树立法治理念,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参政党社会服务工
作落地生根
这些年,参政党各级地方组织在社会服务工作实践上都有许多独创性案例,特别是一些地方的基层组织从丰富组织活动、增强组织活力的愿望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鲜活的社会服务活动。在这些基层组组中,社会服务与参政议政、宣传教育、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一体多用,一专多能,一功多效,一举多得,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社会服务工作范畴。一定意义上说,从今天基层组织的创新创造中,我们可以看到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发展的蓬勃生机。正是各级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使我们对新常态下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落地生根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实现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落地生根,需要在认真总结各级组织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建设上实现重点突破。这其中,有几个环节要引起重视:
一是理论上的创新,根本点在扩展参政党基本职能,就是把社会服务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一起,作为参政党的基本职能。这些年的实践充分印证:参政党许多基层和地方组织已经将社会服务工作作为自身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上。一些地方,更是把参政党地方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视为地方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主要体现。时代发展呼唤着参政党作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自觉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也必然要求参政党扩展基本职能,找准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方位,行使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应尽的职责。理论创新刻不容缓。
将社会服务纳入参政党基本职能,既是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阐述的必然,也是全面依法依规履职的要求。明确社会服务为参政党基本职能之一,也就是确立了参政党各级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法理依据,不仅可以强化参政党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充分发挥参政党功能、更好地履行社会服务工作职能的责任意识,也为中共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重视、关心和支持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明确了政策依据。
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认真梳理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脉络,搭建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理论架构,丰富参政党理论体系。
二是实践上,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导,根本点在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服务工作。要改变目前这种各自为阵、各自为战,随意而为的状态,从履行参政党基本职能的实际要求出发,探索形成统一理念、统一标准,全员参加,规范管理,分层次运行的工作体系。一方面,切实将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与国家和地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相融合,自觉将社会服务工作纳入地方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秩序之中,借势助力,放大功效;一方面,动员和组织参政党各级组织,建立规范有效的社会服务工作机制,形成有序参与,依规行为,长效管理,创建品牌,追求实效的工作氛围。
积极推动各党派中央形成共识,积极呼吁取得中共中央统战部的理解与支持,确立社会服务为参政党基本职能之一,并将相应内容充实进党派章程、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社会服务工作条例。使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有法规可循。
三是方法上,重心向下倾斜,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格局。在方式方法上,应该充分体现点与面,特殊与一般相结合。既要有象目前各党派中央积极参与贵州毕节试验区对口帮扶工作的集中行动联系点,也要有遍布各地以党派地方和基层组织为主体的面向广大基层的社会服务工作基地为支撑;既要有党派中央统一部署的主题活动,也要有地方和基层组织小型多样、各具特色、内容丰富、形式鲜活的专题活动为载体。既体现党派中央和地方组织联动,集中优势资源创造品牌效应,又形成党派各级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在不同层面上积极作为的工作氛围,提升社会服务工作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
要在参政党基层组织中确立“社会服务也是基层组织职能”意识,营造“服务就在身边,人人都应参与”的工作氛围。指导基层组织立足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地区,根据成员个人专长,从实际出发设计和组织社会服务活动。对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评价标准应立足于自身实际,立足于融入社会、体察民情、沟通群众、服务群众上。要认真总结不少地方开展的“进城乡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结对互助等面向最基层、形式简洁灵活的活动案例,积极倡导基层组织建立“一支部一结对,一成员一参与”等形式的社会服务长效工作机制,避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随机、随意、无序而为现象,推进社会服务工作在广大基层组织中既普遍开花、繁花锦簇,又纳入社会建设法治化体系中,借势助力。探索建立新的社会服务工作评价考核机制。
要把服务社会与服务参政党广大成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级组织建立的社会服务工作平台,更好地发挥成员专长和优势,展示成员为社会做贡献的形象。同时,也为成员充分了解社会,找准工作的结合点提供帮助,激励广大成员既在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又在履行参政党社会服务职能中尽心尽力。只有广大成员的“双岗建功”,才能够汇集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历史新征程中的中坚力量,彰显参政党新形象。
作者简介:王鲁彬 民进江苏省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