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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加速推进,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江苏已进入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黄金期,基本现代化的决战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这一时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社会思想观念发生着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省委省政府明鉴于此,明确要求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点实施的民心工程之一。为了策应这一战略部署,推进全省社会管理迈上新台阶,5月24日,全省统战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积极探索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当前社会管理领域的现状透视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社会管理作为至关重要的环节紧抓不放,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营造了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经济建设“一手硬”、对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灵活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还没有形成,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管理工作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社会管理主体方面,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既存在着缺位问题,也存在着越位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体制机制老化,机构运作迟钝,职能转变和职责内容更新迟缓,负有执行法律和政令责任的机关单位治理能力退化,对于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能有效疏导。城乡基层党政组织社会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群众组织、社区组织等社会组织建设滞后;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责任不清;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不畅,他们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2、在社会管理范围方面,还没有实现社会全覆盖,一些地方如城市商务楼宇、职工集体宿舍、城乡家庭出租屋及城乡结合部等还存在管理盲区。

  3、在社会管理方式方面,政府的管理手段单一,有的地方仍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控、压、罚,服务职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依法管理的水平亟待提高,社会政策不完善,道德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特别是群众路线、群众工作在社会管理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4、在社会管理能力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基层干部在领导经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面对日益凸显的社会矛盾和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一些领导干部素质能力还不适应。有的不出事不重视,出了事就捂、推、拖,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面对突发事件惊慌失措、应对失当,不敢承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以致错失处置良机;有的对网络舆情不敏感,不善于运用新媒体引导舆论、争取主动。

  二、社会管理对象的新特点分析

  1、社会群体急剧分化,利益需求呈现多元。社会管理的目标是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以维系社会的正常秩序。在转型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是个体与组织的异质性增强,社会内各个体与组织的分化加剧。目前农村劳动职业构成包括八种对象:农村管理者(乡镇行政和事业单位干部、村级干部)、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农村教师、农技人员、农村医生等)、个体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这种职业分化带来了经济利益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需要的社会管理机制对之进行有效协调与整合。对多元化的利益进行协调,对多元化的资源进行整合,将“原子化”状态的个体整合进各种不同的社会共同体中以令其获得归属感和安全感,促使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在求同存异和包容多样性中通过协商对话和平等交流以形成共识和扩大认同,是当前社会管理需要面对的问题。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存在的时候,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利益取向,社会整体难以达成共识,如何做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如何协调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需求,使得这些多样性的合理化需求得到满足,是对基层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

  2、社会心理微妙变化,精神需求明显上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迅速进入了由温饱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化的历史转折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人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原来的生物性的温饱需求上升到了包括安全的需求、归宿的需求、社会公平和尊重的需求、友爱的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等一系列社会性的需求。目前,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性需求出现了边际递减,社会性和精神性需求大量地上升。

  调查显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着眼点上,有80%以上的被访者选择了更看重精神生活。在农民工列出的精神生活清单上,家庭和谐、朋友交流、文化娱乐排在前列。一些企业干部说:现在青年农民工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之高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很多企业出现用工荒,是因为企业不能满足工人的精神需求所致。工人一旦发现工作不顺心、不愉快,找不到归属感,没有机会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没有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个人的价值不能很好实现,一些员工会离开物质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这些反映了当前社会发展中人们社会性、精神性需求上升的新特点,时代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3、社会心态总体健康,负面情绪不容忽视。近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人民群众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生活环境的明显改善,生活质量的大幅提升有口皆碑,总体呈现出积极向上、健康平和的社会心态。但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不患贫而患不公”的社会心态成为一根敏感的神经。随着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一些社会群体认为自身的经济状况或生活处境低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相应水平, 就会形成心理落差, 具有被剥夺感,产生自身利益被侵占、被夺取的心理状态。目前,事实存在的行业差距、城乡差距使得部分社会成员深感不公。比如事业性质人员待遇与公务员待遇、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与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被人为拉大等现象就加剧了社会不良情绪的产生。部分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未能得到及时的补偿和安置,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的弱势群体未能得到及时救助,随着物价的步步攀升,这些群体的心理压力逐步加大,不良情绪也会自然产生。这些不良情绪虽未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但正对社会发展与改革进程产生抵触和消解。如果社会的公平问题不能解决好,如果改革开放的成果没有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就会出现改革过程中一些利益受损群体对改革和发展的不满,导致社会的“抱怨”情绪蔓延,出现“端着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现象。甚至会累积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旦有刺激性事件出现,“火药桶”就会爆发。近年来,一些地区群体性事件中那些与事件“无直接利益冲突者”就是那些在其他方面社会性需求没有满足而心怀不公平感的社会成员。正确调处利益格局,有效调适社会不良心态,显得极为必要和迫切。

  三、统战系统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

  笔者认为统战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与贯彻江苏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和江苏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启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科学结合,找准切入点,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有更广泛的内容和成效。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江苏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是党和国家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二是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统一战线历来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与统一战线紧密相关,中央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基本任务和八项重点工作,都与统一战线有着密切关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统一战线发挥优势、服务大局的新任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统一战线开拓创新、彰显特色的新机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统一战线形成合力、提升水平的新途径。

  (一)、准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举措,不断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要按照中央、省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两个率先”大局,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以构建和谐五大关系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管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主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思路、探索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统一战线加强和服务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高统战系统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着重在以下七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支持民主党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二是强化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工作。三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四是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五是引导港澳台海外人士参与社会建设。六是完善统战工作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七是强化统战部门的引导作用,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效益。各级统战部门要加大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力度,将政策着力点逐渐转向提高创新能力,以引导和推动群众管理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为基点,成功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的转变。

  (二)、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动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工作创新。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各级统战部门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高点定位,奋勇争先,既要在本地机关部门中争当先进,也要在全省统战系统内争创一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根本途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引导统战干部努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五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平台功能体系。确立社会管理创新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根据社会创新需要进行资源配置,着重围绕社会创新主体培育、重点行业服务升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三个方面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利用效率与运行效率。在创新基地建设部署上,要做好建设规划设计工作,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创造条件,分阶段、分类型推进规划实施,对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建设进行统筹布局、合理安排。遵循“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行”的基本原则,建立其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贯彻公共服务要求,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支持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单体创新活动融合成有机整体,体现出规模效益。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和行业需求,以“共用、共享、协作”为核心,按照合理布局原则,确定重点支持的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建立重点阵地等,完善创新基地功能,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体系。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的原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笔者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愉悦舒畅。二是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管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社会长治久安。三是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四是健全行政管理功能,建立社会管理创新长效运行机制。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建设的行政组织推动力度,完善体制设计,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基地的建设、运行、发展,规范科技创新基地的管理,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其发挥应有作用。积极整合分散在各个条线的资金,大力组织开展考察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促进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各地各相关部门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建设的目标考核力度,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考核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基地的管理办法、认定标准。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把握的重点内容。1、强化统一战线服务职能,努力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统一战线更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树立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的目标。要明确服务重于管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重点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要多关心、多疏导包括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拆迁户等对社会有怨言的人群。各级统战部门要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重要基础。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最大限度地使有劳动能力的人能够实现就业。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更加重视教育公平,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努力健全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把保障性住房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有效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要在突出源头治理方面有更大作为。建立健全民情收集和处理机制、民主参与制度以及代表与选民、委员与界别成员互动的机制,推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目标。二要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有更大作为。及时掌握和反映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思想动态,创新民族宗教领域服务管理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要在抓基层强基础方面有更大作为。进一步推动统战工作机构进入企业、社区、协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或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工作网络,加大社区统战工作力度。四要在注重网络管理方面有更大作为。重视通过互联网发布统战方面决策信息,构建统战系统资源数据库,搭建参政议政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和应对网络舆情。五要在创新管理格局方面有更大作为。把各类社会组织作为统一战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加大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力度,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2、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在一些领域和方面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会直接挫伤部分群众的积极性,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维护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秩序和活力的根本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建立健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制度和政策,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建设公平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秉公执法,廉洁执法。完善社会保护体系,使就业权、健康权、教育权、居住权等公民基本权利得到有效落实,确立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制度,对权益易受侵害的群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倾斜保护。确立底线公平,实行最低保障、最低限度保护,并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实质平等。

  3、构建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社会管理不是要消灭矛盾,而是要调处矛盾。为此必须构建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以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尽最大可能使社会不良情绪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一是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这是及时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提高社会动态平衡能力的重要条件。要建立方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制度,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带案下访等制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让群众话语有处表达、问题有处反映。要教育和引导诉求方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对群众的各种诉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怀着满腔热情,倾听群众呼声,千方百计解决合理的利益诉求,决不能漠然置之,敷衍了事。二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预警机制。这是有效预防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积累和激化、促进社会运行动态优化的重要措施。基层政府要针对所在地区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的分析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特殊群体、敏感时期的监控和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见微知著、抢得先机、争取主动、防止激化”的要求,及时予以解决。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社会矛盾调解是当前有序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方式。要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建立健全市、镇(街道)、社区(村)与楼门院(小组)四级纵向调解网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新机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完善司法调解格局,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到执法办案工作中去。充分挖掘民间资源,充分利用乡规民约,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调处矛盾纠纷。通过上述“大调解”,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善于运用教育、对话、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4、加强“阳光”社区建设,发展社会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逐渐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随着我市城市化发展,更多的农民离开村庄进入城镇社区。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因此,加强社区建设、开发社区资源,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前提。不断强化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发挥社区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推动建立社区居民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关怀的关系,增强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分化和利益主体多样化的格局已经出现。计划经济那种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应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加快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同时,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自治水平。为此,要大力培育发展包括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使党组织、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农民等不同主体都参与到农村社会管理实践之中,共同构筑一张错落有致的农村社会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为社会不同群体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成员提供政府不便和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成员的幸福感。

  5、注重公共道德建设,强化心理服务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良好的社会秩序最终是通过人们的价值认同而建立起来的,注重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是建设和谐有序社会的基础性工程。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之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追求。要倡导和谐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形成讲秩序、守诚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

  群众利益无小事。重视民生,倾听民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源头活水”。 随着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心理压力不断加大,个人心理健康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中一项亟待关注的新问题。要在全社会开展个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不断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和谐能力。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个人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对那些因生活和工作等受到挫折而缺乏信仰、对生活失去希望、容易滋生不良情绪、产生不健康心态的人群要给予更多关注,做到见微知著,针对具体情况开展有效的疏导、教育和帮助,使他们重振生活信心,避免走向极端。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满足群众的精神需求;努力形成生动活泼的社会氛围,让群众生活在丰富多彩、健康积极的环境之中,谱写统战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精彩篇章,共同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前景。(民进淮安市委 徐培华)

  随着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加速推进,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江苏已进入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黄金期,基本现代化的决战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这一时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社会思想观念发生着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省委省政府明鉴于此,明确要求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点实施的民心工程之一。为了策应这一战略部署,推进全省社会管理迈上新台阶,5月24日,全省统战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积极探索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当前社会管理领域的现状透视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社会管理作为至关重要的环节紧抓不放,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营造了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经济建设“一手硬”、对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灵活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还没有形成,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管理工作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社会管理主体方面,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既存在着缺位问题,也存在着越位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体制机制老化,机构运作迟钝,职能转变和职责内容更新迟缓,负有执行法律和政令责任的机关单位治理能力退化,对于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能有效疏导。城乡基层党政组织社会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群众组织、社区组织等社会组织建设滞后;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责任不清;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不畅,他们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2、在社会管理范围方面,还没有实现社会全覆盖,一些地方如城市商务楼宇、职工集体宿舍、城乡家庭出租屋及城乡结合部等还存在管理盲区。

  3、在社会管理方式方面,政府的管理手段单一,有的地方仍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控、压、罚,服务职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依法管理的水平亟待提高,社会政策不完善,道德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特别是群众路线、群众工作在社会管理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4、在社会管理能力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基层干部在领导经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面对日益凸显的社会矛盾和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一些领导干部素质能力还不适应。有的不出事不重视,出了事就捂、推、拖,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面对突发事件惊慌失措、应对失当,不敢承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以致错失处置良机;有的对网络舆情不敏感,不善于运用新媒体引导舆论、争取主动。

  二、社会管理对象的新特点分析

  1、社会群体急剧分化,利益需求呈现多元。社会管理的目标是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以维系社会的正常秩序。在转型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是个体与组织的异质性增强,社会内各个体与组织的分化加剧。目前农村劳动职业构成包括八种对象:农村管理者(乡镇行政和事业单位干部、村级干部)、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农村教师、农技人员、农村医生等)、个体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这种职业分化带来了经济利益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需要的社会管理机制对之进行有效协调与整合。对多元化的利益进行协调,对多元化的资源进行整合,将“原子化”状态的个体整合进各种不同的社会共同体中以令其获得归属感和安全感,促使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在求同存异和包容多样性中通过协商对话和平等交流以形成共识和扩大认同,是当前社会管理需要面对的问题。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存在的时候,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利益取向,社会整体难以达成共识,如何做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如何协调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需求,使得这些多样性的合理化需求得到满足,是对基层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

  2、社会心理微妙变化,精神需求明显上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迅速进入了由温饱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化的历史转折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人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原来的生物性的温饱需求上升到了包括安全的需求、归宿的需求、社会公平和尊重的需求、友爱的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等一系列社会性的需求。目前,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性需求出现了边际递减,社会性和精神性需求大量地上升。

  调查显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着眼点上,有80%以上的被访者选择了更看重精神生活。在农民工列出的精神生活清单上,家庭和谐、朋友交流、文化娱乐排在前列。一些企业干部说:现在青年农民工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之高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很多企业出现用工荒,是因为企业不能满足工人的精神需求所致。工人一旦发现工作不顺心、不愉快,找不到归属感,没有机会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没有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个人的价值不能很好实现,一些员工会离开物质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这些反映了当前社会发展中人们社会性、精神性需求上升的新特点,时代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3、社会心态总体健康,负面情绪不容忽视。近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人民群众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生活环境的明显改善,生活质量的大幅提升有口皆碑,总体呈现出积极向上、健康平和的社会心态。但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不患贫而患不公”的社会心态成为一根敏感的神经。随着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一些社会群体认为自身的经济状况或生活处境低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相应水平, 就会形成心理落差, 具有被剥夺感,产生自身利益被侵占、被夺取的心理状态。目前,事实存在的行业差距、城乡差距使得部分社会成员深感不公。比如事业性质人员待遇与公务员待遇、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与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被人为拉大等现象就加剧了社会不良情绪的产生。部分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未能得到及时的补偿和安置,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的弱势群体未能得到及时救助,随着物价的步步攀升,这些群体的心理压力逐步加大,不良情绪也会自然产生。这些不良情绪虽未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但正对社会发展与改革进程产生抵触和消解。如果社会的公平问题不能解决好,如果改革开放的成果没有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就会出现改革过程中一些利益受损群体对改革和发展的不满,导致社会的“抱怨”情绪蔓延,出现“端着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现象。甚至会累积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旦有刺激性事件出现,“火药桶”就会爆发。近年来,一些地区群体性事件中那些与事件“无直接利益冲突者”就是那些在其他方面社会性需求没有满足而心怀不公平感的社会成员。正确调处利益格局,有效调适社会不良心态,显得极为必要和迫切。

  三、统战系统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

  笔者认为统战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与贯彻江苏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和江苏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启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科学结合,找准切入点,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有更广泛的内容和成效。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江苏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是党和国家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二是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统一战线历来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与统一战线紧密相关,中央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基本任务和八项重点工作,都与统一战线有着密切关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统一战线发挥优势、服务大局的新任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统一战线开拓创新、彰显特色的新机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统一战线形成合力、提升水平的新途径。

  (一)、准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举措,不断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要按照中央、省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两个率先”大局,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以构建和谐五大关系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管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主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思路、探索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统一战线加强和服务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高统战系统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着重在以下七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支持民主党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二是强化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工作。三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四是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五是引导港澳台海外人士参与社会建设。六是完善统战工作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七是强化统战部门的引导作用,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效益。各级统战部门要加大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力度,将政策着力点逐渐转向提高创新能力,以引导和推动群众管理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为基点,成功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的转变。

  (二)、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动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工作创新。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各级统战部门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高点定位,奋勇争先,既要在本地机关部门中争当先进,也要在全省统战系统内争创一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根本途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引导统战干部努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五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平台功能体系。确立社会管理创新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根据社会创新需要进行资源配置,着重围绕社会创新主体培育、重点行业服务升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三个方面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利用效率与运行效率。在创新基地建设部署上,要做好建设规划设计工作,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创造条件,分阶段、分类型推进规划实施,对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建设进行统筹布局、合理安排。遵循“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行”的基本原则,建立其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贯彻公共服务要求,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支持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单体创新活动融合成有机整体,体现出规模效益。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和行业需求,以“共用、共享、协作”为核心,按照合理布局原则,确定重点支持的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建立重点阵地等,完善创新基地功能,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体系。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的原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笔者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愉悦舒畅。二是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管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社会长治久安。三是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四是健全行政管理功能,建立社会管理创新长效运行机制。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建设的行政组织推动力度,完善体制设计,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基地的建设、运行、发展,规范科技创新基地的管理,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其发挥应有作用。积极整合分散在各个条线的资金,大力组织开展考察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促进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各地各相关部门社会管理创新基地建设的目标考核力度,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考核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社会管理创新基地的管理办法、认定标准。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把握的重点内容。1、强化统一战线服务职能,努力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统一战线更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树立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的目标。要明确服务重于管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重点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要多关心、多疏导包括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拆迁户等对社会有怨言的人群。各级统战部门要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重要基础。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最大限度地使有劳动能力的人能够实现就业。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更加重视教育公平,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努力健全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把保障性住房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有效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要在突出源头治理方面有更大作为。建立健全民情收集和处理机制、民主参与制度以及代表与选民、委员与界别成员互动的机制,推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目标。二要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有更大作为。及时掌握和反映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思想动态,创新民族宗教领域服务管理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要在抓基层强基础方面有更大作为。进一步推动统战工作机构进入企业、社区、协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或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工作网络,加大社区统战工作力度。四要在注重网络管理方面有更大作为。重视通过互联网发布统战方面决策信息,构建统战系统资源数据库,搭建参政议政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和应对网络舆情。五要在创新管理格局方面有更大作为。把各类社会组织作为统一战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加大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力度,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2、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在一些领域和方面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会直接挫伤部分群众的积极性,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维护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秩序和活力的根本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建立健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制度和政策,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建设公平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秉公执法,廉洁执法。完善社会保护体系,使就业权、健康权、教育权、居住权等公民基本权利得到有效落实,确立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制度,对权益易受侵害的群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倾斜保护。确立底线公平,实行最低保障、最低限度保护,并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实质平等。

  3、构建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社会管理不是要消灭矛盾,而是要调处矛盾。为此必须构建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以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尽最大可能使社会不良情绪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一是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这是及时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提高社会动态平衡能力的重要条件。要建立方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制度,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带案下访等制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让群众话语有处表达、问题有处反映。要教育和引导诉求方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对群众的各种诉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怀着满腔热情,倾听群众呼声,千方百计解决合理的利益诉求,决不能漠然置之,敷衍了事。二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预警机制。这是有效预防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积累和激化、促进社会运行动态优化的重要措施。基层政府要针对所在地区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的分析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特殊群体、敏感时期的监控和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见微知著、抢得先机、争取主动、防止激化”的要求,及时予以解决。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社会矛盾调解是当前有序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方式。要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建立健全市、镇(街道)、社区(村)与楼门院(小组)四级纵向调解网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新机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完善司法调解格局,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到执法办案工作中去。充分挖掘民间资源,充分利用乡规民约,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调处矛盾纠纷。通过上述“大调解”,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善于运用教育、对话、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4、加强“阳光”社区建设,发展社会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逐渐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随着我市城市化发展,更多的农民离开村庄进入城镇社区。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因此,加强社区建设、开发社区资源,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前提。不断强化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发挥社区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推动建立社区居民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关怀的关系,增强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分化和利益主体多样化的格局已经出现。计划经济那种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应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加快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同时,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自治水平。为此,要大力培育发展包括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使党组织、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农民等不同主体都参与到农村社会管理实践之中,共同构筑一张错落有致的农村社会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为社会不同群体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成员提供政府不便和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成员的幸福感。

  5、注重公共道德建设,强化心理服务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良好的社会秩序最终是通过人们的价值认同而建立起来的,注重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是建设和谐有序社会的基础性工程。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之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追求。要倡导和谐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形成讲秩序、守诚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

  群众利益无小事。重视民生,倾听民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源头活水”。 随着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心理压力不断加大,个人心理健康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中一项亟待关注的新问题。要在全社会开展个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不断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和谐能力。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个人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对那些因生活和工作等受到挫折而缺乏信仰、对生活失去希望、容易滋生不良情绪、产生不健康心态的人群要给予更多关注,做到见微知著,针对具体情况开展有效的疏导、教育和帮助,使他们重振生活信心,避免走向极端。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满足群众的精神需求;努力形成生动活泼的社会氛围,让群众生活在丰富多彩、健康积极的环境之中,谱写统战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精彩篇章,共同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前景。(徐培华)

  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在社会主义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先后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全面深刻的政策性阐述,提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把多党合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统战理论内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统战工作推向前进,从而使统战工作与时俱进的呈现几大鲜明的时代特色。

  一、新时期统战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支撑点。

  当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国际地位和影响进一步提高,但社会价值多元交错,价值取向异彩纷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特别是传统价值观念的转型和外来文化的侵染对社会精神的重塑带来很大的冲击,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不同团体、不同宗教、不同民族、不同群体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内核面临分解和重构。统战工作需要新的精神引领,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适时倡导了具有中国特色、反映时代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化解社会矛盾,与时俱进地推进统一战线指引了方向。

  作为引领社会思潮、社会风尚、个人价值取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增强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坚定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就是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范;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统一战线的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统战的形式,丰富统战的内容,发展和壮大统一战线;就是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不同团体、不同宗教、不同民族、不同群体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尊重各种思想观念差异性和包容其多样性的基础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进一步推进各行各业凝聚人心、各民主党派、团体发展提供了一个思想共识的平台和准则。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着眼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统一战线深入开展‘凝聚力工程’活动”。凝聚力产生的源泉是价值观念上的认同。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我党统战工作形成价值观念共识的基础。只有坚持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理念,形成共同的社会精神支柱,我们的统战工作才能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凝聚起来,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发挥好各成员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克服前进中的困难,最大限度地为改革和发展减少阻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真正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

  二、新时期统战工作以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为立足点。

  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始终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为其根本的方针政策。而所谓的国家的根本利益,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国家统一大业。

  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衡量指标。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一直致力于和谐社会、和谐统一战线的建设。他对和谐的统一战线提出的期望是:一是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二是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三是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四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五是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的建立,其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国家的根本利益,在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等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充分发挥了对外交往广泛、反渗透、反分裂的重要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统战的一切工作都围绕胡锦涛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中指出,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来开展特色性的工作。

  统一战线联系着广大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反“独”促统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两岸关系中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加,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方向发展的势头不断增强,但由于“台独”分裂势力企图通过所谓“宪政改造”谋求“法理台独”,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国家分裂法》,胡锦涛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反分裂法,为统战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增强统战工作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新时期统战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战线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牢牢树立发展观念、理清发展思路、挖掘发展潜力、创新发展模式,切实提高发展能力,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统战资源,全面推进各领域各方面工作。

  一是以人为本地推进统战工作。在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根本变化,我们党成为执政党的情况下,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关键是人的持续发展。统一战线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维护、发展和实现好包括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精辟指出,统一战线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特别是做党外人士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的要求,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只有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等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才能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地处理和化解各方面的矛盾,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谐,从而为发展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二是统筹兼顾处理好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是社会力量的政治社会关系的联盟,更应注重统筹兼顾。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关系,也是统一战线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而这些关系的最终的衡量标准,胡锦涛指出是诸关系的和谐。这些重要论述,既从政治社会关系的角度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又为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在政党关系的处理上,统一战线的所有工作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世纪新阶段的统战工作,就必须按照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坚持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影响统一战线发展壮大、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若干重大关系问题。

  四、新时期统战工作以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为关键点。

  从80年代以来,爱国统一战线已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联盟。但这个联盟的具体社会结构却是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着的。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变化,要求统战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我国的政党制度要长期坚持并充满生机活力,必须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最大限度地增强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性,不仅为原有阶层,而且为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新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利益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

  随着社会体制、机制的不断推进,社会结构、利益格局面临越来越深刻的调整,把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点,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中的作用,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不断提高统一战线履职行为的法制环境,为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提供了源泉。

  一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通过充分协商增进共识、凝聚力量,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各方面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认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胡锦涛于2009年9月20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要积极采纳人民政协提出的真知灼见,真正使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成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改进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

  三是拓宽提拔任用领域。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党外干部的提拔范围、数量、职别。《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要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除做好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党外干部的选配工作外,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滕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