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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科学内涵
2014-09-02 15:41:00  来源:参政党理论研究会

  2013年2月7日,中共中央举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科学论断首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参政党结合在一起,是对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历程的科学总结,是对民主党派性质和政治地位的科学论断,是对各民主党派新时期发挥职能作用的科学把握,是多党合作理论的重大创新,必将有力指导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历经各种艰难困苦,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从千疮百孔、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到百废俱兴、欣欣向荣的新中国;从技术落后、生产力低下、连温饱都无法满足到国内生产总值位列世界第二、逐步建成小康社会,归根到底是中国共产党看清了方向、走对了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复兴之路、国家富强之路、人民幸福之路。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探索出的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一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提供根本保障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之中,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对民主党派性质最新的科学论断。政党性质是一个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政治派别的本质特征之所在,它包含了政党的社会基础、政治纲领(政治倾向和政治目标)和政治实践。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理论的基本问题。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回答的是民主党派是怎样的参政党;民主党派的地位问题回答的是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及政党权力。弄清楚这些问题,有利于准确把握民主党派建设的方向,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有效地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我国民主党派成立以来的政党性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发展的。这种变化与发展,与民主党派走过的历史道路紧密联系在一起。民主党派成立以来所走过的历史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和帮助下,在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过程中,从爱国主义走向新民主主义、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进而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在变化和发展。准确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制定对民主党派政策的基本依据。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不断完善的曲折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前夕,把民主党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派别;到改革开放以后,认为我国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再到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参政党”概念;又到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民主党派性质表述的三句话,即“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直到2013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概括。这是最明确地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和政治地位做出的科学概括。这一科学论断,为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各民主党派新时期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遵循。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重大意义。第一,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改造以后,从性质上讲,已经是社会主义政党。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发展,民主党派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老一辈民主党派成员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逐步走到一起。现在,民主党派成员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接受相同的教育,拥有相同的成长空间和社会背景,所以,他们在成长路径上是一样的,其所属政党在政治纲领、政治实践、指导思想等方面相契合,肩负着同样的历史使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适应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必将为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第二,这一论断明确了“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等重大理论问题。其重要的理论贡献主要表现在:一是明确民主党派是政党,科学界定了民主党派作为政党的自然属性;二是明确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正确指明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这对民主党派履行好政党功能、发挥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三是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时代特质和本质属性;四是明确了民主党派要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为民主党派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共识,突出履职尽责的鲜明特色,强化服务中心的优势领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明确了前进方向, 也指明了构建和谐政党关系的路径。第三,明确了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政治责任。坚持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障。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道形成、一道发展的。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政治责任主要包括:维护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坚持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对广大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有序的政治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科学内涵,我们初步认为有如下七个方面: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内部构成

  新世纪新阶段,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和代表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各民主党派是‘三者联盟’,也是‘三者代表’。”由此可见,各民主党派内部构成的社会基础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实际上就是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爱国者。这种内部构成和社会基础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其进步性主要体现在从事、参加和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其广泛性主要体现在从事、参加和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差异性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更多地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这种内部构成和社会基础的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统一,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各民主党派作为“三者联盟”、“三者代表”,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奋斗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它集中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既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各民主党派都公开声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实践

  “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为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亲密友党和社会主义参政党,始终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紧密合作、团结奋斗,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不懈努力。这充分体现了各民主党派的同志们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践证明,各民主党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参政监督

  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履行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由“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发展成为“一个参加、四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各民主党派监督的总要求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敢于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习近平指出:“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自身建设

  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部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各民主党派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关键,不断提高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关系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党、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亲密友党、参政党,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共同奋斗中结成了团结合作、民主协商、共存互监、荣辱与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关系。

  综上所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一是表示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与者、当事人,而不是旁观者,更不是反对者。我们是这个事业的组成部分之一;二是说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民主党派的政治基础和开展活动的前提,民进提出了要在全会推进“三个认同”,就是对这个政治信念的阐述;三是体现了参政党的定位和性质;四是由定位和性质必然带来自身建设的要求。民主党派只有加强学习思考,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同时努力在实践中接受磨练和考验,才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才有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斗力和实际贡献,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中国民主促进会作为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应该在五方面发挥好作用:一是做执政党和政府决策之智库和上达社情民意之渠道;二是对党政部门发挥监督或谓“他律”的作用;三是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辅助作用;四是对会员发挥组织归属作用;五是以组织名义推荐党外人才的作用。总之,参政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继承优良传统,把握时代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总体要求,塑造新型的政党文化,与时俱进,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建设符合执政党要求、人民期待、社会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素质参政党。

作者:钱存龙 徐勇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