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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
2014-09-02 16:18:00  来源:参政党理论研究会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月21日在与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共迎新春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寄予了殷切的期望,他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也要求各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希望同志们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继承优良传统,把握时代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是执政党对参政党的信任与期望,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主党派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

  众所周知,我国近现代的政党和政党制度,从多如牛毛的党派林立,到经历了大浪淘沙后至新中国成立前夕拥护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的八个民主党派,直到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道路的自信,这种政治架构的优越性,使得中国能在挫折中崛起、在动荡中稳定、在困境中发展,由此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卓越政治家思想家的高度认同。而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创的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和谐稳定的新征程,更是一场崭新的伟大革命。

  我认为,作为一个民主党派成员,要做到习总书记期望的“不断提升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就应当不断增强以下六方面意识:政党意识、政治意识、参政意识、学习意识、实践意识、改革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于跟上时代的前进步伐,不辜负执政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参政党的期望。

  一、增强政党意识。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路线之后,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特别是随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已经完成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华丽转身,从过去那种横空出世、以冲冲杀杀为主的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的工具,到断然地停止了在社会上搞“阶级斗争”、在党内搞“路线斗争”、在经济领域追求“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等为基本内涵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加快了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政治民主、注重以法治国、注重民生改善、注重社会和谐、注重人与生态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政党的转变。

  针对这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政治生活重大转型与政治改革,民主党派只有大踏步地跟上时代前进步伐,才能适应中共的转型。为此,民主党派要充分意识到,现代意义的民主党派,早已不是过去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某个(或某些)认定的“右翼政党”作针锋相对斗争的所谓“左翼政党”了;也不是处于新中国成立后那段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特定历史环境条件下,“被”作为“团结、教育、改造”对象为全部内涵的民主党派了。现在的民主党派,是在以中共为执政党、民主党派为参政党的多党派合作政治制度、体制、机制范畴中不可缺少的政治党派,是中国实行协商式民主制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之所以为“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

  既然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她就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派别、社会组织、学术群团,民主党派在任何时候都要意识到自己是在执政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中的一个政治独立、组织独立、活动独立的参政党。

  同时,必须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不是在野党、反对党,她与执政党同样都是“立党为公”,执政党是执政为民,参政党是参政为民,在这一点上,没有、也不应当有丝毫的异见、歧见、偏见、成见,旨在致力于祖国统一、领土完整、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振兴等等为核心利益,且前进大方向是绝对一致的,不存在其他国家在朝的执政党与在野的反对党之间“针尖对麦芒”“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那种尔虞我诈的利害冲突。我国的执政党与参政党在任何时候都共同拥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历史命运,要始终怀有为人民利益殚精竭虑的历史使命感、为实现“中国梦”尽心尽责的社会责任感。

  二、增强政治意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看问题,想办法,出点子,提建议,都应当自觉地站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政治高度,始终要以参政党应有的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去审时度势,绝对不能人云亦云、“听到风就是雨”;也不能仅仅满足于当个低层次的“愤青”;更不能把所谓“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推向极端与偏颇,采取选择性的“独立”、双重标准的“自由”,而应当立足国情、扎根群众、多动脑筋、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精于剖析、长于建言,要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是非曲直判断标准,更要有“敢于为民发声,善于为党补天”的历史担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她的政治意识就在于要始终拥护中共领导,坚决维护中共执政地位,在大是大非面前要与中共合拍,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把共圆振兴民族的“中国梦”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论对国是大政,还是对民生琐事,有看法、有想法、有意见、有批评、有建议,完全可以通过“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那种多党合作、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去参政议政、民主协商、共商大计,她是协商式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从而展现出多党合作、协商民主的厚基础、宽领域和多层面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政治上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一以贯之地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两面旗帜所具有的实践性魅力,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也是其他任何旗帜、政治主张都难以体现出、发挥出的凝心聚力作用。两面旗帜是包容不同社会群体间政治诉求多样性和权益底线差异性的最大“公约数”,在客观而正确地处理差异性的同时,形成空前牢固的政治一致性。只有高举两面旗帜,才不至于干出“亲痛仇快”那样的蠢事,才不至于成为国内外别有用心政治势力“西化”“分化”中华民族的对象,才不至于成为“按西方的葫芦画欧美的瓢”的鼓吹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一定要与执政党一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才能在现实和今后各种政治观点的碰撞中保持清醒头脑,把握主见,识别真伪,作出符合世情、国情、民情的客观判断,才能在纷纷扰扰的杂音噪音中分辨出主乐章、主旋律、主基调。

  三、增强参政意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既不是“观望党”更不是“反对党”,既不是“拉拉队”也不是“裁判员”,她存在的全部价值在于“参政”,这种参政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是必须作为衡量参政党能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的唯一标尺。

  我们现在讲的“协商式民主”,其全部内容就是两个关键词:一个民主,一个协商。“协商式民主”,是通过“协商”来体现“民主”;“民主式协商”,是用“民主”的方式进行“协商”。二者合一,才能推进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建设、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的宏伟大业。

  因此,在实行协商式民主的过程中,执政党和参政党要有各自的侧重点:从执政党一方来说,她要有“度量”,即要启发和包容参政党的独立思考、大胆放言、谨慎求证,以广纳诤言、从善如流;从参政党一方来说,她要有“胆量”,即要敢于和善于“建肝胆诤言、出富民之谋、献睿智良策”,一心为国为民,一吐为快为爽。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必然伴随着千差万别诉求、千奇百怪难题、千头万绪工作、千难万险探索。参政党为之参政并辅佐执政党治国理政包罗万象的方方面面,则需要高度的责任意识,而不能总是强调“位置特殊、地位超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堂堂参政党?因此,参政党应当以天下、以国家、以民族的兴衰、存亡为己任。也就是说,涉及深化改革的方方面面,参政党都应当把自己摆进去,当成自己的切身利益去追求去维护,应当经常反躬自问:我们的参政议政做得怎么样?我们的民主监督做得怎么样?我们是不是尽到了参政党的职责?如果我们仅仅把参政位置当成“官”来做,事事处处出于自身利益考量或三缄其口或只会敲“顺边锣”、说些不痛不痒的话、干些不紧不慢的事,这是明显缺乏了高素质参政党应有的担当意识与责任意识。因此,只有时时处处事事为老百姓“鼓与呼”、为执政党“策与谋”,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应当体现出的参政意识。

  四、增强学习意识。

  参政党要向执政党学习,建设一个学习型的参政党,是传统意义的民主党派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转型之基。

  任何时候都不能否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从诞生到现在,她们的旗帜性头面人物甚至很多成员多是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经济实务等某一方面的专家、名流、社会贤达等等,号称“人才荟萃”确实也并不过分。但从新中国诞生60多年的发展实践来看,参政党的“人才荟萃”已经不那么突出,因为执政党的“数量”越来越壮大,“质量”也越来越上乘,同样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人才荟萃”。

  所以,参政党的人才优势已经越来越不明显,再也没有显摆和故步自封的理由了。再说,现在参政党所面临需要参政的领域和要求参政的水平,早已时过境迁,所涉及的领域更广泛、涉及的知识更新颖、涉及的情况更复杂,时时刻刻都会有层出不穷也难以预料的新问题、新情况、新事物发生。参政党要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民主协商的质量、民主监督的成效,建设学习型的参政党,已经是刻不容缓的要求。要学习自己专业领域内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动向,加强钻研与创新,使自己在熟悉的领域具有更强有力话语权,提供真知灼见;要学习自己专业之外从未涉足或不甚了了的那些领域的知识,才不至于发言、提案时的漫不着边际;要学习执政党的党史、参政党的党史、世界的历史、中国的历史尤其是中国的近现代国情,才不至于出现“雷语”政见;要学习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增强辩证思维、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逆向思维能力,才不至于被民族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所障眼与蒙骗。

  建设学习型参政党的紧迫感与日俱增,因为只有高质量、高水平参政,才能成为执政党可以信赖的“智库”。一方面要用真情去密切联系党派成员,能者为师,虚心向他们学习,调动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并从中吸取知识与素材;另一方面,要虚怀若谷地广泛向社会各界人士学习,不耻下问,才能不辱参政使命。总之,要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面,拓展自己的全局视野,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才能与执政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五、增强实践意识。

  由于参政党成员尤其是现职干部或后备干部在社会实践的培养教育上,相对于执政党就显得明显滞后,比如轮岗少、交流少、培养少、锻炼机会少,因此参政党就更需要增强实践意识。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崭新课题,也是前人、外国人所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是开创人类多样性文明新天地的新尝试。参政党要主动为执政党的治国理政提供战略思维、策略谋计、知识奠基、技术路线等,则要求参政党不要仅仅局限于一般化的议案、提案,而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参政党要通过诸如人大、政协或与执政党的“直通车”等民主协商渠道参好政,务必要“接地气”“察实情”,才能得人心、聚人气,才能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改革举措的精神力量与事实依据。

  参政党除了密切联系自己党派成员和相关社会阶层外,尤其要突破长期只习惯于联系知识分子这个“小圈子”的固有思维,要学会密切联系社会方方面面的基层群众,特别要了解“三农”这个最基本的国情,才有助于参政党的自身建设,更有助于广泛地扩大参政党的社会联系面,才能更全面而真实地在体察民情基础上,集思广益、博采众长,高水平参政。

  六、增强改革意识。

  参政党在自身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理论研究以及调动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内部发扬民主与监督机制等等方面,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以至因活动不健全不完善不经常而影响组织凝聚力成员向心力,时有“民主党派不民主”的调侃,值得我们深思。

  实事求是讲,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所提出的反“四风”,参政党内也有表现;“八项禁令”所指方面,参政党不能说没有,只是因为经费的拮据而有程度上的差异罢了。前不久的“衡阳贿选案”,就有参政党的人大代表接受贿赂而“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违法行为;也有身居政府、企事业部门、单位的参政党领导干部肆无忌惮搞腐败的。

  当然,对参政党诟病较突出还在于是否有利于“长期共存”的组织建设方面。在并非少数的地方组织那里,往往出现后备干部“青黄不接”状况,以至临到换届前夕才引起重视,要么“现缺现补,现找现用,凑合使用,勉强维持”的局面时有发生;要么不得已采取被人们称之为“空降”“空投”方式即从非中共人士中物色某级领导干部的做法,往往会导致他们对参政党缺乏认知和感情、对党派成员缺乏真情、对党派工作缺乏激情、对党派的参政议政缺乏热情。因此,“空降”“空投”做法,只能是“特例”与“个案”,绝对不能形成“规矩”与“常态”。因此,组织建设亟待以改革意识加以健全和完善:一是参政党干部也是“党管干部”,要在独立思考的前提下主动接受执政党的领导与帮助;二是参政党要建立常态化的组织人事工作体制与机制;三是参政党各级领导干部要心怀坦荡地亲自出马,按照“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总体标准,自主、稳妥而积极地物色和发展党派成员;四是参政党要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荐那些素质高、影响大、作用突出的成员供中共党委考核、选拔与任用。

  总而言之,参政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继承优良传统,把握时代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总体要求,塑造新型的政党文化,与时俱进,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建设符合执政党要求、人民期待、社会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素质参政党。

作者:朱义刚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