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2016-02-24 09:55:00
来源:民进连云港经济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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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生活环境条件逐步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但农村集镇及农村村寨环卫现状却令人堪忧,农村集镇垃圾乱丢、乱扔、乱倒现象较为严重,自然村寨及河边、路边、街边生产生活垃圾随处可见,长此下去,势必垃圾满街、臭气熏天。为此建议,我市尽快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提上日程,让农村也享受环卫保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政府领导重视,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领导工作格局。

  二、扩大宣传,提高人民素质,为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1、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宣传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让群众从思想和行动上接受和融入这项工作,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和环卫意识。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爱卫办等相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活动,用道德和舆论的力量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生活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国家实施的“农村清洁工程”,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集镇”、“文明卫生家庭”、“文明卫生市民(村民)”、“环境卫生标兵”等活动,加快推进农村文明卫生的步伐。

  三、规范模式,完善机制,为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构建科学的运作体系

  1、构建城乡环卫网络。实行县(市、区)、镇(街道)、村三位一体的三级环卫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

  2、优化环卫设施布局。各县(市、区)根据乡(镇)集镇、村(居)民人口数量和产业分布特点,结合乡镇建制发展趋势,合理布局城乡环卫设施,形成以县城区为中心枢纽的垃圾集中处理构架。

  3、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工作督查考核、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处理及运行等长效管理机制。

  4、做好试点带动工作。在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可先选择条件较为成熟县(市、区)、乡镇或村、组进行试点。

作者:江尧芬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