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市长陈之常为新受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讲话,副市长常和平主持会议,市政府秘书长洪礼来、副秘书长韦建平出席了会议。其中,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钱朋和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唐俊华等三位民进会员,继上月获聘江苏省政府法律顾问后,又被聘任为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陈之常向新受聘的法律顾问表示祝贺。
他说,新一届法律顾问履职的三年,是南京奋力完成“十四五”目标、认真谋划“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
希望法律顾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提供智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重大改革落地、营商环境优化等深化研究,提供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法律服务。
在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上发挥作用,聚焦政府决策、政府立法、合同订立、行政应诉等环节,拓宽参与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精准助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效预防、规范处置,形成“事前防范为主”的政府事务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在联系服务群众上用心用情,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反映社情民意,做好政策解读,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公平正义。
此次担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不仅是对三位民进会员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是对他们在法律服务领域所作出贡献的充分肯定,他们一致表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政府处理各项法律事务,为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