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珽: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建议
2014-01-19 20:49:00
来源:SRC-199370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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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目标,率先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一张全民养老保障网逐渐拉开。经过多年的努力,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障从无到有的诉求基本得到解决,但待遇从低到高、服务从有到优、政策从并行到衔接等更高层次、更多样化的需求将逐步显现,特别是对社会保障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的期望更加强烈,养老保险领域的信访诉求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此建议:

  1、以全民社保登记为突破口,健全养老保险全覆盖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将社会保险登记从参保人员扩大到所有公民,通过基层平台对所有住户开展社保登记,对取得户口的新生儿第一时间进行社保登记,对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强制社保登记,通过社保登记摸清全民社保覆盖情况,实现未参保人群可随时参保,中断参保人群随时接续社保关系。二是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全省统一的公民社会保险信息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通过国家标准的社会保障卡采集全民社保登记的基本信息,数据入库集中管理;以身份证号为社会保障号,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服务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实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无障碍”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挥社会保险“记录一生、管理一生、保障一生”的作用。三是继续大力推进重点人群参保。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扶持、创新机制等措施,着力消除参保覆盖盲点,巩固扩大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参保成果,不断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和正常缴费率。

  2、健全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引导、稳定群众预期。一是健全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核算办法。在退休待遇核算中对提前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正常退休人员一定比例计发,对延迟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给予一定增发,从待遇层面化解晚退休不如早退休的尴尬。二是建立企业退休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改变每年由各级政府出台文件对养老金固定上调10%以上的做法,而是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物价、工龄等综合因素建立养老金调整的正常机制,引导群众对养老金增长形成合理预期。三是加大各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激励“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对选择缴费档次较高的参保人员给予较高补贴,对连续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增发基础养老金,改变目前每年增加10元的做法,根据城乡居民纯收入增长、居民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等建立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3、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运行机制。一是在不改变市、县养老金预算加调剂金的前提下,实现全省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征缴属地化管理,在做大做实市、县养老金征缴的总量同时加大上缴省的缴费比例和转移支付的总量;二是参照全国部分省份的做法,严格执行养老金的统收统支,为实现全国养老金统筹奠定基础。由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联合下达各地征缴目标任务的同时,统一征缴政策、统一计发标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4、推进社会保障经办专业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的要求,一是推进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明确社会保障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逐步实现“不管到哪里,服务都一样”,努力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二是推进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领取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对基层投入,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建成“15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稳步推进社会保障经办管理资源的整合,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

  5、拓展基金运营模式,保证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适时拓展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模式,允许将部分结余基金投入购买国债等低风险的投资项目,增加基金的投资收益,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贬值情况;在省级层面将结余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增加养老基金的战略储备;增加地方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投入,根据每年支付待遇的一定比例划拨养老保险基金,逐步解决企业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问题,缓解基金压力,为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供基本保障。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