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优:关于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
2014-01-19 20:53:00
来源:SRC-199370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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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增多,城市生活垃圾已构成城市管理和环境污染的重大问题。实现居住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对全面打造“绿色江苏、安居江苏”品牌具有深远意义。

  一、目前,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对垃圾分类收集认识不够。有的居民缺乏环保意识,对环境保护漠不关心,有的小区虽有设施,但形同虚设;有的小区分类设施受损严重,缺乏有效的管理。

  (二)对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够。资源化处理设备配套滞后,部分本可回收的垃圾苦于寻找不到回收渠道存在着“既分又不分”、“先分后混”的尴尬局面,没有分类收运的设施或设备,将分类的垃圾混合运输,挫伤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小区垃圾分类和生化处理配套设施规划不全。部分在建小区和已交付使用的小区在前期规划中都没有把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配套设施列入规划,增加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难度。

  二、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

  (一)制定相关垃圾分类的法规、制度。要尽快完善我市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垃圾产生后的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加快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奖惩制度,促进单位和居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

  (二)加强环保教育。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也都是垃圾围城的受害者。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社区要组织老大妈等志愿者向社区发放传单进行宣传,在居民倾倒垃圾时进行监督与指导。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工具,在学校举办绘画、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好垃圾分类宣传。

  (三)回收方式多样化。根据不同小区的具体情况,可实行定点、定时专人及时清运。也可摆放垃圾桶进行清分。小区住户由于住宅面积等因素,不可能摆放很多垃圾桶,只清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应由住户直接交物业处理,否则,进行处罚。

  (四)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可回收垃圾可到小区废品回收点置换垃圾袋等卫生用品。垃圾不分类则拒收、处罚。投放垃圾时有专人抽样检查居民的垃圾袋,如发现没有按规定分类的,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五)发挥政府的作用,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

  垃圾处理出路在于产业化。但是,垃圾产业的投资周期长、回报率远没有其他产业高,要真正将垃圾处理推向市场没有合适的方式是不可能的。政府应大力发展垃圾处理产业,把垃圾产业确定为战略产业,并在资金、税收、市场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鼓励和推动垃圾产业的迅速兴起,不断成长壮大。

  三、 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应注意的问题

  (一)垃圾回收设施易识别性。可用颜色区分,一目了然。也可用图片形式让居民清晰分类。

  (二)要防止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垃圾回收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特别是在垃圾填埋和焚烧等过程中,要防止对水源和空气的二次污染。

  (三)环卫工人队伍的建设。一是要关注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二是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环保能力;三是要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