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明:关于加强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建议
2015-01-25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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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耕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和灵魂,而历史文化名村则是传统农耕文化的载体。习总书记最近在云南视察时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留得住绿水青山,系的得住乡愁”。 “乡愁”就是乡土文化和农耕文明的记忆,而历史文化名村就是“乡愁”的重要载体。 当前江苏城镇化快速发展,由村民外迁引起的村庄空心化、村民老龄化,以及外地民众涌入和文化入侵导致的土著文化衰退和异质化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保护好祖先留下的遗产,为子孙后代留存这厚重的“乡愁”,是我们面临的巨大挑战。

  目前,江苏已入选历史文化名村13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0个。 此外,为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先后评选了三批中国传统村落, 江苏入选26个。 然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建设性破坏

  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中的许多古民居由于建筑年代久远, 居住环境普遍比较落后,排水、供电、卫生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需求,亟需修缮。但修缮旧居的成本通常高于拆旧建新。不少村民选择弃旧建新, 或直接拆旧建新,传统民居中不时凸现钢筋混凝土楼宇,古村落传统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二)原真性流失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造成村庄人口构成趋向“老龄化”,农村“空心村”和土地撂荒等问题,村落丧失了生机和活力,历史文化传统延续出现断档。另一方面,随着近年历史文化名村旅游价值日益凸显,外地民众大量涌入、非本土商品的进驻和异地文化的入侵,导致土著文化衰退和异质化趋势,破坏了村落原有的肌理和历史文脉,严重侵蚀了历史文化名村的原真性和文化魅力。

  (三)开发成果分配不均

  历史文化名村的开发经营需要政府或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而政府与企业主导的开发往往容易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忽视村民的利益诉求,从而导致村民失去参与热情。

  文化习俗和生活场景是历史文化名村的灵魂,村民则是传统农业文化和民俗活动的主体。如果在开发中忽视村民,那就意味着抛弃了村落的灵魂。没有农民的村落不仅失去了农业文化传承和村落生活延续的功能,也背离了保护历史文化名村的目的和宗旨。

  为抢救宝贵传统文化资源,加强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视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省及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组建由农业、宣传、文化、城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 制定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发展规划,建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信息系统,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存状况和保护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关注系统和灵魂,注重原真性保护

  历史文化名村是不可再生、无法替代的文化资源。与博物馆陈列文物不同,历史文化名村的价值和特点在于它的活态性和系统性。因此,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不能只注重点(古建筑、古桥、古井等实物), 也应关注线和面(农业生产和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注意其原真性和完整性。 应根据村落的自然禀赋、历史传统、文化特色、民风民俗的特点,在保护有形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保护好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村民)的保护,避免让历史文化名村成为失掉灵魂的空壳。

  (三)建立名村保护预警和退出机制

  制定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评定指标体系,按照评定标准,对全省历史文化名村进行摸底调查,逐步建立国家、省和市县三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体系,积极探索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此外,应当建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预警和退出机制,保护工作不力,尤其是名村文化遗产遭受严重破坏时,主管部门应向历史文化名村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濒危警示通报。破坏情况严重并经主管部门认定不再符合历史文化名村者,可将其从江苏历史文化名村名录中除名。

  (四)建立激励机制,提升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文化遗产保护的成败最终取决于生活于这一文化系统中文化主体的意愿、认知和共同努力。村民对村庄建筑与文化有着深厚的感情,对村庄发展需求也最为迫切和明晰,应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鼓励村民参与。村集体要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发动村民主动参与和监督保护工作,形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常态机制。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基础数据库建设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保护什么, 如何保护,都需要理论探讨和学术支撑。省委和省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研究中心,设立研究专项,召开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论坛,探讨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中存在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历史文化名村中大量有形物质遗产、非物质文化技艺、民间艺术、地方节庆、民风民俗等迅速消失。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鼓励和支持相关学术机构与历史文化名村合作,抢救这些宝贵的农业文化资源。对全省历史文化名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梳理其种类、数量、年代、内容、材料、工艺等信息, 通过文字、图片、影像、录音等多种方式, 完整记录和保存这些宝贵的传统文化资源,建立“江苏历史文化名村数据库”和“江苏历史文化名村网”,实现资源的永久保存和共享,为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