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规划建设“乡村公墓”,杜绝乱葬节约耕地
2017-10-27 16:41:00
来源:民进盐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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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彪(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政协委员、民进会员)反映:今年江苏省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笔者作为机关干部赴亭湖区盐东镇曙阳村走访,发现不少坟茔(有一些是新增的坟墓),散乱地坐落在田头沟边,有些甚至在耕田中央、生态河边。这些坟墓或大或小,或土堆而建或水泥建筑,既占用了耕地,也影响了环境,还妨碍了观瞻。据当地村民反映,每到清明节前后,祭祖、扫墓活动升温,这些坟墓或培土或翻新,甚至形成了“攀比风”,占地耗财费工的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深入了解,这些乱葬坟墓多为“地主”或其亲戚,出于故土难舍,兼以节约开支,就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宅基地上,进行“我的土地我作主”;也有少量是城里人或外迁户向当地村民花钱“买”地进行安葬。

  与亭湖区新兴镇、盐东镇等地的村民交流,他们对乱葬、奢葬行为普遍表示反感,希望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规范管理殡葬行为,但同时也表示有点无奈:一则规划的公墓远,扫墓不方便,死者也不愿“背井离乡”;二则规划的公墓贵,非公益,还市场化,普通村民负担起来有些吃力。经调查,目前该区境内虽然有福禄园、永安陵园两处公墓,虽然经过几次扩建,仍然十分紧缺,价格也不菲,还呈逐年上涨趋势。

  地方政府能不能规划建设公益性“村居公墓”,让村民能够就近、经济安葬死者?据了解,亭湖区射阳县等地区已按村或片(几个村)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村民只须交略高于土建的费用,就能进入公墓安葬亲人,受到了当地村民的欢迎;湖南长沙、山西太原等地也有“乡村公墓”等类似的针对农村居民的公益性墓地建设尝试。据此,我建议自上而下推行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一、由国家民政部牵头,会同国土、交通、住建、财政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殡葬改革指导意见,将公益性“乡村公墓”建设纳入规划之列。

  二、按照分级负责实施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制度,对公墓的选址、设计、招标、施工、管理进行规范,并按照“执行政策、遵循乡规、符合民意、弘扬新风”的理念,因地制宜统一公墓的面积、样式、标准等,达到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管理规范。

  三、明确乡镇政府为公墓建设实施和管理主体,将散葬坟墓搬迁和乡村公墓建设同步规划实施,视户籍状况区分对象定价出售墓位,优先优惠保障本地村民使用,鼓励村民迁墓入园还田复垦;有区别地对待原籍村民入园安葬,不接纳无任何“地缘”关系人口入园,不走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