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再快也要跑完最后100米
2018-09-04 15:21:00
来源:民进盐城亭湖基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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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提高,网购等新型消费方式逐渐成为主流,同时商务类信件的也日渐增多,以便捷著称的快递已逐渐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服务。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完成快递业务量220.8亿件,同比增长27.5%,半年人均16件。快递业已成为第三方物流先锋业务和服务典范。但是,当前快递服务中的“最后100米”很多企业都没有好好跑完。

  “最后100米”指的是快递企业将物品送达收件人的最后一个过程。《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然而,快递企业在送达、签收环节没做好服务,往往会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投诉。诸如:物品未征求收件人意见直接转投物业或智能货柜、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但收件人未收到、快递员以种种借口拒绝送货上门、物品错投、损坏甚至遗失等等。今年上半年,国家邮政局累计受理消费者有效投诉约108万件,其中,投递延误、投递不到位、物品损毁或丢失短少等类投诉就占97%以上。

  究其原因,一是行业入门要求较低。目前我国没有明确快递行业准入条件和规范文件,申办快递公司也无特殊条件和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巨大的需求、超低的门槛使快递公司和经营网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快递服务难免良莠不齐。

  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一些快递员甚至不知道《快递业服务标准》内容,有的快递员只知道送货,缺乏对物品的保护,货物损坏、遗失事件时有发生。一旦物品遗失,消费者往往得不到保价赔偿。

  三是市场监管处罚不力。2008年颁布的《快递业服务标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快递企业资质、服务费用、时限、人员、消费者索赔等问题作了细化和规范,但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对涉事企业和人员处罚成效也不明显,仅依靠邮政部门行政监管,难以规范快递市场。

  为此,笔者建议:

  一、通过立法手段制定行业规范。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目前快递业快速增长状况,制定出台有关规范快递业务法规,对快递企业的设立、快递员的注册管理、业务加盟等进行法律规制,同时禁止经营主体业务分包、转包等。

  二、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监管。快递业是新兴行业,快递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与监管,制定发布行业性的劳动合同文本、管理制度文本等,指导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发展。同时会同工会部门推动制定快递行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更好地保障快递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快递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把物品质量安全。快递企业要严格监视并确保物品在运输、投递服务时限内要严格保障物品不发生损毁、短少、丢失等问题。从而安全送达客户手中,不得擅自将物品交付第三方签收托管。

  四、要健全员工招聘和培养机制。快递行业技术含量要求低,从业人员大多为外来务工者,流动性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劳动力相对低廉。建议实施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入职门槛。

  五、加大对有效投诉的处理力度。对于有效投诉,快递企业要及时处理相关违规人员;对于有效投诉居高不下的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努力为广大老百姓营造良好的消费服务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在“最后100米”等得舒心。

作者:柏干华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