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环境下释放协商民主的生命力与生产力
2015-09-15 16:47:00
来源:民进连云港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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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协商民主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如在延安时期(1937.01——1947.03),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和全国各解放区实行的“三三制”政权,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开端;优化政治生态的“延安动作”是协商民主中政党协商的模范。

  抚今追昔,透析“三三制”政权架构的政党观与政治价值。延安时期“三三制”的政权架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最初探索,也是该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三三制”原则(或政策),是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政权建设的一个创造,也是民主建设的一种形式。其一,在法律上,对“三三制”原则有明确规定。1940年3月,《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指出:“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 1941年11月,通讨《五一施政纲领》,纲领使“三三制”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其二,在政治上,建立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广泛吸收民主人士,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参加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日民主政权。共产党人认真贯彻“三三制”的诚意,让党外人士深受感动。李鼎铭说:共产党是“很愿意大公无私做到精诚团结的”。他希望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化除成见,互相信任,互相亲爱,看成一家人,通力合作,干这抗战建国的事”。其三,在价值上,民主协商成效性明显,边区党和政府同党外人士的民主合作步入规范。对党外人士尊重信任,有职有权,对党外人士所提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和党外人士充分交换意见,求得协商一致,尊重他们的职权;对党外人士真诚相待,热情照顾,党的干部在和党外人士接触中,礼貌谦逊,发扬民主,感人以诚,动人以理,处处尊重党外人士,虚心征求意见,并经常开展谈心。对党外人士团结让步,必要的批评也融合其中。边区党和政府既坚持革命的原则性,又讲究灵活性的处理方式,不伤感情,维护团结,也有利于促进中间派人士的进步。毛泽东曾说:“抗日时期,我党在各解放区政权机关中同开明绅士合作,是完全必需的,并且是成功的。”

  在协商民主进程中,加强党的领导是“三三制”政权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证。“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中国共产党和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实行真诚的民主合作,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为建设边区出谋划策,对推进政治民主化发挥了重大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

  知往鉴今,坚持协商民主的政治方向与通畅的协商氛围,强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在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这一特殊的时段和节点,延安“三三制”对协商民主仍有重要的启示和实践的借鉴意义。一是“三三制”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方向性。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各阶级阶层的精英都能进入管理层,民主和谐便融入其中。二是“三三制”实现了民主政治的通畅性。体现民主意识,疏通民主渠道,人民行使监督和罢免权。除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可以直接提出批评外,政权机关还主动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为人民充分行使监督罢免权创造条件。三是“三三制”体现了政权参与的公平性。细致量化的体制机制形成科学领导结构,体现民主公平的参与机制。 “三三制”确立的民主形式奠定了协商民主的基础。“三三制”政权的实践,累积了协商民主的宝贵精神财富。“三三制”政权在全国率先举起民主政治的旗帜,体现民主平等思想,并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对新时期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深刻的启示作用。理论创新是“三三制”政权产生的智力支持,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保证。理论和实践证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公民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

  与时俱进,探索法治环境下的协商民主,赋予政党协商的生命力和生产力。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势,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搞好合作共事,巩固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需要更为规范的党内法规予以支撑。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贯彻《意见》精神,推进协商民主,需要中共党委和民主党派同心协力、同向发力。党委和政府着力点:其一,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首当其冲。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协助民主党派优化考察调研选题;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与民主党派的联系畅通,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完善协商反馈机制,有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其二,加强政党协商,应进一步探索规范政党协商形式,如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点调研课题协商座谈会等。民主党派着力点:一是参照“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各地方参政党可以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同级地方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党委和政府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二是按照协商计划、协商议题,开展调研活动,注重协商成效,优化协商成果。民主党派应不断探索创新,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广泛参与协商,同时加强理论研究,逐步形成理论体系。当然,党委应加强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把握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有序高效开展。各级党委要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协商计划,解决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协商民主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在建设“三三制”政权中积累的丰富执政经验和理念,对于当前大力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各级党委需要实现理论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协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各民主党派应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努力成为协商民主建设的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增强协商的实效性,从而推进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孙传先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