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江苏省委建议有条件的公路应“提速”
2014-01-16 15:41:00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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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定最高时速是高速公路的普遍要求,其目的是保证驾车人的安全,但民进江苏省委在近日提交给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集体提案中,对当前江苏的高速公路限速标准提出了一些疑议,提案认为,限速太低,不仅导致高速公路不“高速”,同时也会有安全隐患,甚至因数额巨大的“超速罚款”而滋生腐败。  

  问题一:限速过严浪费资源   

  民进江苏省委相关负责人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对江苏的高速路网限速状况专门进行了调研。目前,我省近一半的高速公路,都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下。如30条高速公路及国道的限速,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的仅有17条,包括沪宁高速等;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有11条,包括雍六高速等;其中亦有部分路段是80公里/小时,少数60公里/小时,极少数路段达40公里/小时。”   

  限速是为了降低交通事故,对这一说法,民进江苏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首先应该分析,造成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道路设施引起的,还是司机处置失当,或者车辆性能不适应,甚至是管理失当,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司机、车辆或管理的原因,那只能对相关的司机、车辆和管理者进行限制,何必殃及无辜,对整条路降低限速呢?即使交通事故真的减少了,付出的代价是整条公路的效益降低了,更多的司机和乘客的时间精力被浪费了,按高速公路标准付了通行费,却不能按高速行驶,岂不是有侵犯消费者权益之嫌?而且,也有可能因为太轻松导致驾驶员去做别的事情如打电话等,这样反而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问题二:标志不规范有“创收”之嫌

  同时,限速标志设置也有一些问题。“高速上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弯道,限速60公里/小时。可是过了弯道了,没有解除限速的标志,不知道多远可以解除。高速路上限速标志有的1-2公里设一个,有的近百公里才设一个,限速区间到底有多长?还有一会儿冒出个限速‘80’的牌子,一会儿又成‘60’,有的地方短短100多公里的路,就有好几个限速牌,驾车人很容易出错。”   

  限速过低以及标志牌的不规范,就产生了“罚款创收”的嫌疑。“有的地方,120公里/小时的高速与市区连接线突然限速60公里/小时,被罚司机排着队交费,群众反映强烈。有的高速公路无明显的限速标志,很多被拦驾驶员甚至不知道在哪一路段超速了,却还要交罚款。”  

  建议:条件好的公路应提速

  因此, 民进江苏省委建议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江苏高速公路网及罚款项目全面普查。科学确定设置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原则,结合江苏各地的实际,充分考虑行车安全,兼顾公路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对线形较好、视线开阔、路况较好等有条件提速的高速公路适当提高最高时速,拟至130公里;禁止随意限速100公里/小时及以下;高速与市区连接线限速应有过渡;最好分时段、分路段限速。如此既保证驾驶安全,又保证科学、合理地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高速公路的最大效率。同时,规范标志设置,统一超速处罚的标准。及时公布摄像头和测速仪,并与GPS导航仪同步。对超速罚款实行政务公开。”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