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通知
2015-01-23 10:07:00
来源:江苏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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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省政协委员,各市政协:

  江苏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26日至30日在南京召开,会期4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讲话;2.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列席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5.选举;6.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

  省十一届政协委员。

  邀请在江苏的全国政协委员、特邀代表人士列席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三、会议住地和报到地点

  请参加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于1月25日下午6时前到各住地(详见书面通知或登录委员平台)报到。

  四、其他事项

  1、请宁外各市政协协助通知和组织所在市的省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集中来宁报到。出席会议人员一律不带随员。委员如确实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在会议报到前,以书面形式写明理由,向省政协办公厅请假。

  2、请省有关新闻单位进行会议采访报道,请省委警卫局协助安排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助安排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省政协办公厅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8-1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秘书处025-83393612,83393738,83393613(传真)。

  特此通知。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2015年1月16日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