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的建议
2015-01-23 09:56:00
来源:民进江苏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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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政产学研用”到十八大提出的“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多年来,提升创新动力、增强创新活力、提高创新实效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要问题,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也是国家希望高校在这方面能闯出一条新路。新路在哪里,应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机制上。

  应该说,我省实施“2011计划”工作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在2013年国家首批14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中,江苏共有三个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省里已立项建设2批共59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12个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5个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南京大学牵头组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5个;苏州大学牵头的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围绕纳米产业5大领域,建设6个研究中心,开展5大创新工程;南京工业大学探索先进材料国家实验室建设,构筑海归人才缓冲基地,设立国内首家“2011学院”。各省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也都积极行动起来。

  但由于相关政策没有随着“2011计划”及时调整,高校重理论轻实践、重核心期刊轻成果转化现象并没有明显变化,大家之所以对“2011计划”趋之若鹜,是将其当成与“985”、“211”一样,是学校地位的象征,我们走访有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了解到,挂牌后与挂牌前没有多少实质性变化。高校难以牵头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高校的专利授权量虽多但含金量低且重申报轻转化,并且由于维持专利权费用不断增加,一些专利权人放弃了授权专利维持,使得高校失效专利增多。职称评审看第一作者,但研发都是靠团队才能完成。由于缺少成果转化重奖个人机制,有的40来岁当上教授后缺乏前进动力。现行的财务制度虽然有利于防止腐败,但却不利于研发创新,有的知名教授为向财务说明为何要购买相关材料或器材,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心里很不愉快;因为是预算制,教授们往往难以说清所需材料3年后价格如何,而据说在国外是没有这样报销制度,主要看成果。特别是高校缺乏为教授们研发创新提供“管家保姆式”全方位服务,包括财务报销、成果推广等一切事务在内的服务团队,教授们往往疲于奔命,上半年忙申报,下半年忙评审,且事事都需要亲力亲为,且不说教授一般不是样样都精通的全才,即使是,也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上,有的教授反映他只有20%精力用于科研。

  因此,要使“2011计划”充分发挥作用,其关键点还是在“政”上,在机制、政策完善上。为此建议:

  1、改革高校教师评价机制,优化高校内部激励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和高校应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激活教师研发创新并将成果转化的内在动力。应给予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更多优惠政策,如职称晋升优先考虑,特别是考虑在团队中的作用,不完全受第一作者限制;所取得的收益,个人可获得更多的比例分成;课题经费审核以成果为主等。

  对以工科为主的高校,应将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作为对学校评估的重要标准之一。还应制定获技术发明奖或成果转让后获得的收益相当于多少篇核心期刊论文的考核政策。对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级、省部级应用基础研究平台,应改变单纯追求高水平论文和完成高级别项目的考核方式,将专利成果转化作为考核评价指标之一,从而进一步提升应用基础研究平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2、建立科技管家服务队伍,应围绕“2011计划”,建立若干个为高校教师科技创新服务的全方位服务团队,解除高校教师在科技创新中的所有后顾之忧,并应将其作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在机制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

  3、应将课题申报评审与成果验收评审的专家队伍分开。在评奖申报中,还应建立反馈机制,让没有获奖的人员知道自己问题在什么地方,便于今后努力。

  4、应将各级政府和高校目前对专利申请、专利授权的奖励改为奖励专利成果转化,以引导大家重视成果转化。应尽快出台高校专利维护与专利转化的投资补偿分配政策,尽可能降低失效专利的比例,通过对专利维护的投资,在专利转化后进行补偿分配等措施,提高专利的转化率。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