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梅
2015-05-21 09:24:00
来源:民进淮安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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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秀梅,市政协委员,现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法律与艺术学院副院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民进淮安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民进财经学院支部主委,市妇联执委、常委,江苏省妇联第十一届执委。

  杨秀梅同志在做好教师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民进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坚持以法律援助为重点,以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种公益活动为抓手,开展卓有成效地社会服务工作,广受赞誉。同时还广泛组织、带动法律专业的学生参与到妇女和儿童的保护和维权工作中,将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与法律援助结合到一起,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服务,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长期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

  1、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淮安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专业律师,近年来杨秀梅同志承办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其办理的“周莉人身损害赔偿案”被评为江苏省2005年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件,在该案中,杨秀梅同志将教师职业与律师职业做到了完美的结合,用法律知识改变了一个女孩的命运,用教师的言行感染了一个女孩对生命的热爱。其在为“杨兆英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案”的原告杨兆英提供法律援助,解决了其住房问题;为刘双双抚养费纠纷案提供法律援助,与法官一起多次协调终于以调解结案。目前正在办理的李小兰侮辱案受到了各级妇联系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开展法律咨询、培训。杨秀梅同志长期担任在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及妇联12338热线顾问,近几年多次在、市级机关共青妇干部培训班、洪泽及各个高校等地方多次开设妇女、儿儿童权益保障法律知识讲座。2014年3月淮安市拘留所为拘留人员讲授婚姻家庭法律与道德;2014年10月为淮安市司法鉴定培训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积极开展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并围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因其出色的业绩,被团市委授予“淮安市青春使者”称号

  3、开展理论探讨。近年来,多次参加省、市妇联及相关部门的研讨会。先后发表多篇有关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理论研讨文章。在淮安市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上所作论坛发言《助她维权不如教她生活》受到了市委领导的一致肯定,成为淮安市妇联工作的主题理念之一。2014年主持并完成市社科联课题:《妇女在建设和谐家庭中的话语权问题研究》;参与了省教育厅《利益相关者视阈下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导向研究》的课题研究。

  二、以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带领在校大学生服务社会

  1、组织系列的法律援助活动。积极组织“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以及“进校园”活动,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有效的为有法律需求的人提供法律帮助。

  2、组建学生讲师团深入各个班级讲解法律知识。针对不同受众设计了不同的讲座内容,其中包括针对新生的“入学法制讲座”、针对大二学生的“法律在我身边”普法讲座以及针对大三学生的“劳动合同法为求职保驾护航”毕业讲座。先后在本校各院系及周边淮安市商业学校、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安食品学院、淮安市职教中心等院校举办讲座上百场次,受众人数达到近万人。讲座不仅让刚入校的新生有了对法律的初步了解、帮助大二大三要走出校门的学生塑造了法律意识。

  3、“创新型法律援助宣传模式”创新法律志愿活动方式,使大学生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走向实效。2014年杨秀梅同志对法援中心法制宣传方式进行改革,将传统的法律咨询发放传单方式,变为,针对不同的受众的“一台短剧、一个快板、一个卡通剧、一个讲座”的新型志愿活动方式。2014年5月至9月,在淮安市金鼎御庭、九龙湖、新新家园进行了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4月,与其他老师一起指导的学生拍摄的法治微视频《谁来为笔记本买单》获得“江苏省大学生法治微创作大赛”三等奖;在校内开展了“漫画愉悦生活,法律走近你我”的法制漫画比赛。

  三、作为民进会员,关注大学生创业

  2014年为协助淮安昱乔创业基金会2014年“百万助创”工作,民进淮安市委成立了大学生创业指导专家工作站,杨秀梅担任站长,一年来邀请校内外专家开设讲座并开展各种活动并关注大学生创业。

  杨秀梅同志多次被学院表彰为优秀教师、社会服务创新先进个人,其负责的法律援助中心被团市委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淮安市妇联在该学院成立成立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学院分中心。2008年12月,杨秀梅被团市委聘为淮安市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创业顾问团成员。

  四、获表彰情况

  2009年度,杨秀梅被省妇联表彰为江苏省十佳巾帼建功标兵,被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淮安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2010年度,杨秀梅被民进江苏省委表彰“优秀会员”,被江苏省妇联授予江苏省妇联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法律援助中心被淮安市司法局评为“优秀社会法律援助机构”。

  2012年度,杨秀梅被团省委表彰为2012年度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其法律援助中心被江苏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表彰为“全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

  2013年度,杨秀梅被淮安市社科联、淮安市妇联聘为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其法援中心志愿者协会被淮安市共青团授予“淮安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