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毅民:关于构建省级洪泽湖生态经济圈的建议
2016-01-25 21:40:00
来源: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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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民进淮安市委主委朱毅民委员发言:

 

 

  绿色发展,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所提出的基本理念之一,标志着“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将从偏重于以经济资源为基础的GDP型发展战略向兼顾以生态资源为基础的生态型发展战略转变。洪泽湖是淮安与宿迁两市最为丰厚的生态资源,在“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的新形势下,确立洪泽湖生态经济圈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二五”时期以来,我省泗洪县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盱眙县淮河湿地以及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初见成效,为构建洪泽湖生态经济圈奠定了生态环境基础。但是,经济开发主导下的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还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一是湖水水质连续十多年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总体为Ⅳ类水质;二是非法采砂日益猖獗,采砂船多达570余艘,每艘采砂一次能造成湖底200m2的漏斗状大坑,彻底破坏几百年形成的湖底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导致湖底“沙漠化”;三是野生土著鱼类种群大量减少,渔业种数由1981年的83种下降到2014年的48种,且种群趋于低龄化、小型化;四是围网养殖397万亩,大大超过25万亩的规划要求,造成内源污染持续;五是农业面源污染、周边城镇生活污水、水运船舶污染问题都较为突出,一些企业污水直接排入洪泽湖;六是周边乡镇和有关部门在围绕洪泽湖开发旅游产业、水产加工、甚至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现象,有的随意侵占水面、掠夺生态环境资源。

  近年来,确立洪泽湖生态经济圈战略的条件不断成熟,一方面,对淮河流域生态经济带的研究持续深入,沿淮各省积极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许多市级政府也作了相应的研究部署;另一方面,洪泽湖已进入国家“十三五”期间重点保护湖泊名单,洪泽湖生态主体功能区的地位日益凸显。确立洪泽湖生态经济圈战略,不仅是打造“环境美”和“绿色江苏建设”的需要,而且是落实“湖泊生态安全完整性”的要求。为此建议:

  一、确立省级发展战略的目标定位

  在江苏“两个率先”进程中,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沿海产业带”发展的“四沿战略”,覆盖了江苏省11个省辖市,同时,又获批了国家级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只有淮安、宿迁在“四沿战略”和国家级战略规划中被“边缘化”。建议省委省政府从全省城镇化“三圈一极”空间布局中,按照已经确立的淮安重要增长极的城市定位,联动推出洪泽湖生态经济圈,确立淮安在淮河流域生态经济带的龙头地位,共同打造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地位。

  二、推动省级发展战略的逐步实现

  一是建议省委省政府尽快制定《洪泽湖流域管理条例》,并通过省人大立法;二是按照洪泽湖的生态功能区定位,推动制定《洪泽湖全流域生态经济圈发展规划》,以指导各级政府、各产业以及其它方面规划的制定;三是推动省政府设立洪泽湖管理办公室,领导相关工作的开展,承担相关执法和管理职能,协调、指导两市的洪泽湖开发、保护工作开展。

  三、加强洪泽湖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融合

  从省级发展战略的高起点和洪泽湖生态经济圈的全视角,重视和指导淮安、宿迁制定地方“洪泽湖发展(总)规划”、“退围还湖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水产产业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等市级各专项规划,并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江苏省湖泊保护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规划》、《江苏省洪泽湖渔业养殖规划(2011—2020年)》等省级规划内容相融合,推进盱眙、洪泽、淮阴在洪泽湖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规划的制定和相互融合。

  四、启动洪泽湖生态经济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支持淮安、宿迁在省级洪泽湖生态经济圈战略尚未确立之前,先行开展相关工作。一是设立市级洪泽湖管理办公室(或相应机构),承担市政府相关的洪泽湖管理职能,统一协调与洪泽湖保护、开发相关的工作;二是加强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并压缩围网养殖,打击非法采砂,严格流域内各产业的管理,杜绝工业污水直接排放入湖,防止旅游产业对洪泽湖生态环境的破坏,避免洪泽湖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今后洪泽湖生态经济圈的建设降低成本。三是针对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覆盖三个县区的情况,组建实体化的管理机构,健全领导体制,强化统一领导,承担自然保护区规划主体的责任,指导、协调、推进各县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