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明:关于将历史文化名村纳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建议
2016-01-25 23:06:00
来源:宣传处
【字号:  】【打印【纠错】

  2001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后于2010年由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并施行。但由于《条例》只关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未涉及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导致当前江苏村落保护工作推进受阻。为此,建议将历史文化名村纳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实现江苏村落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一、历史文化名村(包括传统村落)的价值意义

  历史文化名村(包括传统村落)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落。这些村落镌刻着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历史印记,积淀着几千年的农耕文化,是认识和传承中华农业文明的根基,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中国各地的历史文化名村是由不同民族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中创造出来的具有不同特色的聚落形态,拥有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多元价值和丰富的文化多样性,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每一个村落都体现着当地的建筑艺术、空间格局,反映着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具有审美和研究价值。可以说,历史文化名村是中国乡土文化、历史记忆与自然遗产的“活化石”。

  二、当前江苏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无法可依

  由于传统村落保护尚未纳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因此缺乏系统、明确、细化的法律法规指导当前江苏历史文化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需要解决具体问题时,没有法律法规可以遵循,保护工作很难推进。

  通过调研得知,目前江苏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古村落的传统建筑和民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毁。例如,杨湾村有60%-70%的老房子无人居住,损毁情况较为严重,虽然村里已经启动了房屋置换工作,但具体与哪个部门进行对接、如何执行房屋置换、置换手续如何办理等均无明确规定,只能禁止居民修缮、翻建,暂时保持村落原貌。龟山村也采取同样的措施,在有法可依、有规矩可循之前,不允许大规模的乱拆乱建,先守住村落,守住传统文化。这种做法虽然能够减少对古民居和村落的建设性破坏,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古建筑的自然损毁。如焦西村的古民居即因不能及时获得妥善维护而不断坍塌破损,仅2015年6-8月期间,由台风、暴雨导致屋面、墙体倒塌、倾斜的民居达23处,对居民生活、人身安全以及村容村貌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余西村也存在类似问题,受自然条件影响,房屋倒塌情况频发,居民迫切希望知道如何修缮老房子,但因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和具体措施可以遵循,无法确定由谁来修、如何修、资金从何而来、修完之后如何处置等问题,导致保护工作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三、建议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纳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村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这项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亟需细致、清晰的法律条例予以指导和监管。特别是江苏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数量本就不多,却因没有可以遵循的法律规定而影响保护工作的有序推进,导致有限的村落资源不断损毁、消逝。因此,建议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并结合江苏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实际情况,尽快将名村纳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实现江苏村落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