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亟待加强
2016-01-25 23:26:00
来源: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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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是全国唯一一个有大江(长江)、大湖(太湖、洪泽湖)和临海的省份,湖泊率占国土面积的6%,河道长达十多万公里。水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日益显现。但我省在水生态开发与保护方面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首先是部分河道行洪能力不达标。排涝标准低,防洪减灾能力不强;其次是部分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监测体系不完善,饮水安全体制有待完善;再次是现有水工程设计标准低,老化严重,水资源配置工程和能力已不能满足需水要求;第四是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雨污分流的问题基本没有解决,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量远超全国平均值;第五是农村水源开发过度,水域生态功能退化,农业面源污染成为了水环境受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推进器和关键技术指标,关系到人民福祉和全省未来的长远发展。

  为此建议:

  1.创新水资源管理模式,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一是创新节水减排减污管理办法,推广节水型示范区,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示范经验与办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二是创新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生态综合治理模式,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兼顾流域上、中、下游地区的利益,确保流域内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整个流域内可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治理,谁共建谁共享”的原则构建流域生态共建共享机制;三是创新地下水保护模式,严格禁采、限采、深层地下水取水区域和地热水、矿泉取和地源热泵取水许可管理,超采区建立“打一封一”制度,逐步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等监管制度。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湖泊保护条例、流域水质保护规划、水土保持条例、水库管理条例、县级以上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筑牢法规制度基础;二是完善“三条红线”控制体系,将其作为新增取用水项目审批的前提;三是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每年根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水源地达标方案》等进行考核,奖优罚差;四是统筹兼顾,构筑区域性防治网络,对旅游景点水系的水利工程进行合并或技术改造,建立生态保护与水土资源综合开发的典范;五是制定水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水生态优美乡镇、水美乡村、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建设;六是建立水功能区按月全覆盖监测、入河排污口例行监测、水源地旬测等制度,采用卫星遥感、无人直升机、物联网等设备技术,对水环境、河湖岸线进行动态监测。

  3.加大科技支撑,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相关科研部门和单位各自优势,构建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建立“顶层设计与底层实施,科研与实践操作”的双向反馈机制,并给予政策与资金扶持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一是构建水生态文明理念下的水资源规划方法和管理技术,如不同类型河湖基本生态需水计算方法与水量水位联合调度技术,面向生态健康的河湖连通系统规划技术等;二是水生态友好技术、工艺和材料研发。如先进实用的分行业节水减排技术、生态健康型坝工与河工技术与选型、环境友好型工程材料与工艺设备的研发;三是水生态信息监测与评价方法。包括水生态文明表征指标体系与分区域标准建立,不同类型河湖健康状况评价指标与动态评价方法、地表水生态系统各指标信息动态监测技术、大区域地下水位水质监测技术等等;四是水资源承载力的研究,以系统分析理论、宏观经济理论、决策分析方法等作为技术手段,大力开展对水资源区域的综合规划、未来水资源可利用数量与质量评估,完善水生态文明的安全保障体系。

  4.引导公众参与,加快水文化与景观一体化建设。一是充分挖掘水文化,编制水文化建设规划;二是实施古运河等一系列申遗活动与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三是通过媒体,大力开展水文化宣传,设立以长江、淮河、太湖等流域命名的主题节日和水生态保护行动,如开展环湖手拉手活动等,开展以水生态为主题的论坛和活动以及通过调查问卷等多种互动形式,让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四是积极建设水文化展馆,根据各市县水资源与文化地域特色,打造水利风景区与滨水生态景观区,提升景区文化品质。

作者:  编辑: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