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东:关于把白马湖建成我省跨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的建议
2016-01-26 22:00:00
来源: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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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江苏“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率先颁布《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率先划定生态红线,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扎实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经济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制度创新等“七大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2014年,新华日报将白马湖生态修复作为“江苏样板”进行专题报道,堪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样板工程。

  白马湖是江苏省十大淡水湖之一,湖面面积113.4平方公里。过去二三十中,白马湖由于过度开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近年来,淮安市累计投入23.12亿元,实施23项生态建设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成效。

  然而,在取得生态修复成效的同时,却面临行政区划体制带来的进一步提升的困难。白马湖的湖面涉及四个县区,即:淮安市的淮安区、洪泽县、金湖县和扬州市的宝应县。淮安市对行政辖区内(3个县区)白马湖生态环境进行了大规模整体治理,而属于扬州市宝应县山阳镇的湖区至今尚未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导致整个白马湖生态环保工程尚有约五分之一的区域没有实施,现实情况是该区域的白马湖湖区生态环境较为严峻,围网和圩埂养殖鱼、蟹面积较大,湖堤居住的大量居民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直接入湖,湖区水质、生态恶化,并有影响整个白马湖生态环境的趋势。为了有效地推进我省白马湖整体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迫切需要建立湖泊跨行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议如下:

  1、加强对白马湖生态恢复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白马湖虽已由《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列为二级管控区,但相应的对白马湖生态恢复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够,需要进一步确立其生态修复的“江苏样板工程”和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名湖目标地位。

  2、“十三五”期间开展白马湖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升级工程。以覆盖白马湖湖体周边全行政区为目标,将原有《江苏省淮安市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升级为《江苏省白马湖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工程》,由淮安市和扬州市共同申报,或由淮安市的3个县区与扬州市的宝应县共同参加申报,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突出饮用水源地建设的要求,切实推进白马湖扬州区域整治,根据目前已有成功经验,花淮安境内1/5的投入、就可以提升白马湖整体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3、将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全省重点项目,打造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工程。将白马湖生态环保建设工程纳入省重点项目,把淮安市已有的生态环保建设工程拓展到白马湖宝应境内,协力打造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工程。

  4、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行政管理机构。由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授权,将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水利、环保、农委、国土、渔管等部门联合起来组建统一的专门管理机构,长期行使白马湖生态环境修复、维护的管理权、监管权、执法权。

  5、加强生态补偿机制与生态绩效考核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生态补偿政策,在加大省级财政对该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协调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扶持机制。同时,将白马湖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成效,列入白马湖流域内各县区生态县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创建项目的考核内容;并作为地方党政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作者:  编辑:薛伟